营造规范市场环境 奥运隐性市场行为将被制止
中国广告协会、北京奥组委市场开发部日前联合倡议,呼吁全国广告从业单位和人员营造规范有序的奥运市场环境,要遵守奥林匹克宪章和奥林匹克市场开发的相关规则,在2008年8月1日至8月27日期间,未经授权和批准而使用本届奥运会参赛运动员、教练员、官员等作为形象代言人的广告,应暂停刊播,奥运标志性比赛场馆形象的使用,也应取得权利人的许可。
倡议书还提出,在广告活动中,要遵守法律法规和遵循公平正当、诚实信用的原则,切实维护奥运赞助企业的合法权益,履行对国际奥委会的各项承诺。
据北京奥组委市场开发部负责人介绍,在处理隐性市场案件的过程中,奥组委发现很多隐性市场行为是通过广告宣传的形式出现的,例如某家非奥运合作企业在广告宣传中非法使用奥林匹克标志,或者虽未使用奥林匹克标志,但却通过诸如激情2008、2008奔向北京等元素,或者某些媒体开办奥运相关栏目时与非奥运合作企业合作或者做广告,这都构成了隐性市场,这种情况必须及时予以制止和纠正,否则将会产生更加严重的后果,最终将直接影响北京奥运会的成功举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