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向民营资本全面开放,三大航空公司须国有
除空管外,民营资本可进入民用航空所有领域。
国家民航总局上周末发布《国内投资民用航空业规定(试行)》,这一历史性文件将在8月15日开始实施。这份文件出台共历时3年、易稿20次,因其鼓励民营资本进入航空业,而被视为中国民航业打破垄断的标志之举。
投资准入政策放宽
从今年2月至今,长期被国有航空公司的飞机垄断的天空中,已经出现三家民营航空公司的身影。如果说奥凯、春秋、鹰联的出现是民航总局探索民航业多元化投资的尝试,这次的文件,就是对民营资本进入民航业的鼓励和正名。
在这份文件中,包括非公有制投资主体在内的各种投资主体,被允许投资除空中交通管制系统外的所有民用航空领域,包括公共航空运输企业、通用航空企业、民用机场、服务保障及其他民用航空相关项目。
民航总局政策法规司司长袁耀辉在答记者问时表示,放宽民用航空业国内投资准入政策,鼓励地方政府、企业、各种经济组织和公民投资民航业,是这次文件制定的重要原则之一。
航空公司、机场控股受限
在鼓励民营资本进入民航业的同时,限制行业内现有垄断行为,也成为中国民航这份文件的一大看点。
对于限制机场与航空公司间的控股行为,袁耀辉表示,航空公司是竞争主体,我国航空公司之间的竞争已经比较充分,而机场是自然垄断部门,机场控制其他业务,容易导致机场利用自然垄断的特点扩大其垄断的广度和深度。
另外,民用航空油料供销企业、信息服务企业也与航空公司、机场相互关联,他们对航空公司、机场的控股参股也容易造成市场不公平竞争。
三大航空公司须国有
尽管这份文件出台为民营资本的进入敞开了大门,但对于大型航空公司和机场,国家却再次强化了自己控股者的身份。
目前,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所在地机场及深圳、厦门、大连、桂林、汕头、青岛、珠海、温州、宁波等九个主要城市的机场已经被文件明确列入必须国有或国有控股的范畴。
另外,文件认为,空域资源是国家重要资源,空中交通管理部门是关系国家安全的部门,所以空中交通管理部门由中央政府投资为主,而且空管部门不得投资空中交通管理系统之外的其他领域。
欠债多不能出任高管
这次文件还将身有“劣迹”的人排除出了航空公司和机场的董事、高管范围。也就是说,只要你有犯罪记录、或曾有经营不善企业的高管任职记录、或曾是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法人代表,即使腰缠万贯,也不能担任航空公司和机场的董事或高管。
当然,如果你个人负债数额大而又到期未偿,文件同样已把这样的人排除在航空公司和机场的高管范畴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