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长虹四川长虹
1988年7月18日,在四川绵阳,由国营长虹机器厂独家发起并控股成立了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虹公司),当时总股本不足2亿元,且试验的成分相当浓厚。而在将近10年的时间里,该企业却以惊人的成长令人瞩目,--跃而成为中国彩电的龙头企业。
一、四川长虹电器股份公司近两年的发展状况
1995年和1996年是四川长虹公司取得飞速发展的两年。
在1995年,全体长虹人紧紧围绕“三重点、一落实、促销售、抓效益”的方针,在风云变幻的市场中,以质量为上,服务配套为宗旨,调整产品结构,全年共生产各种型号的长虹牌电视机3259888台。1995年度,长虹牌彩电的国内市场占有率已由1994年的17%上升到22%。在1995年的第50届国际统计大会上,该公司荣获“中国彩电大王”、“中国最大彩电基地”的殊荣。在全国电子行业排名中,长虹公司的销售收入、利润总额、税后利润均居同行业第一名。
根据该公司199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的1995年度工作计划,1995年计划完成彩电生产2600000台,实现销售收入555600万元(不含税),实现税后利润76500万元。1995年度实际生产各型彩电共3051888台,实现销售收入676400万元(不含税),实现税后利润115100万元,分别比上年同期增长55.87%、58.27%、62.71%,分别为计划的117.38%、121.74%、150.46%,全面超额完成上届股东大会制定的目标。另外,公司在1995年积极开发新产品,在数字彩电、卫星接收机、行输出、印刷板、高频器件、彩电技改等项目上又投入资金2494.3万元。
与1995年初相比,总资产年末共增加330179.3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增长较快,共增加307911.8万元,占总资产变动额的93.25%。总负债年末比年初增加171906.69万元。其中,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账款等流动负债分别增长355.84%、623.33%、175.88%、193.89%,变动幅度较大。按国家税法的有关规定,长虹公司的所得税率为15%。
1995年长虹公司实现净利润1150713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