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新型城镇化:地方力推发展县城和建制镇
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的闭幕为中国城镇化战略的实施明确了方向。 近日,一些地方省市针对中央提出的推进城镇化六大任务,纷纷出台改革举措,加快户籍改革,力推中小城镇发展,同时注重生态与绿色低碳发展道路。
发展中小城镇成为重点
各地陆续公布的城镇化规划和思路都力推发展县城、建制镇为主中小城镇发展战略,不再追求大型中心城市的盲目扩张。
在昨天(26日)召开的广西经济暨城镇化工作会议上,广西提出树立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理念,实施大县城战略,加快县域城镇化步伐。
甘肃经济和城镇化工作会议也提出,城镇化发展要量力而行,不能超越现实条件急于求成,更不能盲目无序,一哄而上。城镇化发展定位要明确,要与自身的地理、生态、文化、经济和发展平台紧密结合起来,打造一批各具特色的中小城镇。
甘肃明年将率先在15个县和30个基础条件较好的建制镇,开展统筹就医、就学、养老、低保、住房等社会保障的城镇化试点工作,取得经验后再全面推开。
河南省委通过的《中共河南省委关于科学推进新型城镇化的指导意见》也强调,要大力发展县级城市,有重点地发展中心镇,推动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
户籍改革力度加大
户籍改革是城镇化战旅实施中的关键一环,南京市走在了全国大中城市的前列。
在南京市委刚刚宣布的全面深化改革和明年的工作任部署中,该市宣布,加快实现全市域户籍互迁,逐步把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转变为城镇居民,全面放开远郊区落户限制,取消在宁高校应届毕业本科生落户限制。
同时,该市还明确,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赋予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推进农民住房财产抵押、担保、转让。
河南也提出,推进城镇化战旅要“进得来”、“落得住”、“转得出”。“进得来”,强化城镇产业支撑,推动工业集聚发展,大力发展服务业,使农业转移人口“进得来”。“落得住”,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推动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确保农业转移人口“落得住”。“转得出”,完善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益保障机制,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宅基地用益物权,保障进城落户农民集体经济收益分配权,建立农业人口转移的促进机制,确保农业人口“转得出”。
国家发改委城市和小城镇改革发展中心主任李铁表示,新型城镇化过程包括两层意思,一是人口城镇化,二是城市生态化。人口城镇化,即从数量型扩张到质量型增长的转变。城镇化的各种美好设想要落地,必须要改变过去盲目求大,重数量不重质量的发展方式。不能再搞大兴土木、大拆大迁和短期大举借债的城镇化。未来中国2万个中小城镇的发展一定要选择走新型的、可持续发展的、绿色低碳的、生态的发展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