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出新规:51起纠纷可在网上仲裁
通过网络远程视频进行案件仲裁的方式将于51正式被引入到电子商务纠纷案件处理之上,一部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颁布的《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网上仲裁规则》将于5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规则特别适用于解决电子商务争议。
据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仲贸”)官方资料显示,《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网上仲裁规则》已于2009年1月8日由贸仲第十七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09年5月1日起实施。贸仲自2009年5月1日起即可为当事人提供快捷高效的网上仲裁服务。
据悉,贸仲充分利用其网上解决域名争议的经验,针对电子商务纠纷及其他经济贸易争议,适时制定了《网上仲裁规则》。《规则》原则上适用于所有的契约性或者非契约性的经济贸易等争议。
《规则》与我国已经颁布实施的与电子商务有关的法律、法规密切衔接,充分保证了网上仲裁与我国法律体系的兼容性;根据现有法律规定的现状、互联网络的普及程度以及网络用户对网络技术和网络工具的掌握程度,《规则》采取网上和网下相结合的方式,以网上通讯方式为主,以常规通讯方式为辅,现实与虚拟兼顾;在体例上,《规则》在“普通程序”之外根据案件争议金额大小分别规定了“简易程序”和“快速程序”,以真正适应在网上快速解决经济纠纷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