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酒营销新模式,“寂寞潜行”
2006年11月28日开始,国际葡萄酒文化促进组织(IWCPA)联合来自世界上11个国家的葡萄酒企业在国内发起“私藏酒窖赠送活动”,赠送总量将达到10万个。本次活动除了在报名者经济条件和教育背景等有较高要求之外,更重要的是,要求注册之后的会员在享受6折优惠价格的基础上,5年之内累计消费葡萄酒达到2万元。可以说,洋酒又打出了一张“消费文化”牌来蚕食市场份额。
在谈到如何对待外国企业进入中国市场的问题时,记得有位企业家就曾说过“外国企业不是雷锋,也不是阴谋家,他们是企业家”。以上谈到的国外葡萄酒联合起来开拓中国市场的新案例,其实在国外已经存在很长时间了,包括现在中国市场上的“整桶订购”销售模式也是在国外比较成功的运作方法之一。可以说,国外葡萄酒就单个厂商或者品牌来讲,在中国市场虽然屡受挫折,但却“屡败屡战”,无非他们看重的是中国市场的巨大消费潜力。
国内葡萄酒行业竞争也可谓激烈,但就营销手法来讲,主要围绕在酒厂之间的概念战、广告战和终端促销战,但从真正关注消费者的需求来看,实际上国内的绝大多数酒商并没有像国外酒商一样,更加关注于与消费者“踏踏实实”、“面对面”的沟通努力上。其实,文章开始的案例是国外葡萄酒商以“葡萄酒消费文化”为切入点,来“文火慢炖”市场的营销沟通,只不过换了一种形式罢了。
营销的本质是在满足消费者需求的同时,实现企业的利润。可以说,缺乏任何一个因素,都是所有的销售努力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国外葡萄酒商一直关注和开辟的是国内的中高端市场,而且把营销沟通的范围圈定为“小众”消费群体,更加注重培养消费者对于葡萄酒消费文化的体会和欣赏,这部分消费者规模虽然相对于整个市场来说不算大,但是可以说他们在潜移默化中成长成熟,会成为忠实的消费者。
当然,作为企业由于品牌定位不同,面对的细分市场不同,采取的营销策略也会各异。相信在面对大众营销之后,国内企业也会转向“小众”营销,但愿到了那个时候,我们不要惊奇原来这部分市场早已是别人开拓过的战场了。而且,并不是国外的大酒厂不了解中国的“国情”和“行情”,在目前国外葡萄酒普遍缺乏品牌影响力的情况之下,大品牌的强势进入只是一个时间问题,卡斯特在中国的案例就可以很好的说明这一点。
中国葡萄酒企业在同国外竞争者过招的时候,胜负取决于双方的核心竞争力,竞争力直接体现在品牌上,但是追根究底,品牌力是以产品力为支撑的。虽然,中国葡萄酒的大厦已经搭建起来,但是根基并不牢固,营销红酒品牌,与国外葡萄酒相比,注重产品力的建设好象对于我们来讲更加的任重道远,洋酒汹涌的面前,如果有“掩耳盗铃”的把式,还是要及早的收起来,从营销的根本做起,关注消费者的需求,并通过产品与品牌诉求与他们进行真正的沟通,来的更实在,也更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