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科学院:当代中国社会阶层研究报告
1、新的社会阶层结构正在显现
1978年以来实施的经济改革给中国社会带来了巨大的变迁,现代化进程的推进和经济体制转轨促使中国社会阶层结构发生了结构性的改变。原来的以意识形态标准来划分的“两阶级一阶层”(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和知识分子阶层)的社会结构发生了急剧的分化,一些新的社会阶层在逐渐形成,各阶层之间的社会、经济、生活方式及利益认同的差异正在日益明晰化,以职业为基础的新的社会阶层分化在逐渐取代过去的政治身份、户口身份和行政身份所导致的分化。这些迹象表明,社会经济变迁已导致了一种新的社会阶层结构的出现并在趋于稳定化。这一新的社会阶层结构与1978年以前的阶层结构相比,在其基本构成成份、结构形态、等级秩序、关系类型和分化机制等方面都表现出根本性的差异。
2、对新的社会阶层结构如何进行科学的认识
对当前新出现的社会阶层结构如何认识、如何进行理论解说存在各种争论。但毫无疑问,照搬马克思对19世纪早期资本主义的阶级分析理论和毛泽东对20、30年代中国社会的阶级分析理论来分析当代中国社会阶层问题,必将导致理论上的错误认识和政策上的失误。在分析当前的社会阶层结构时我们应该注意到下述几个问题。
对生产资料的占有并不是唯一的划分阶层标准
当代中国社会的生产资料占有形式与马克思和毛泽东时代有根本性的不同。首先,马克思和毛泽东时代的生产资料占有主要是个人(私人)占有,而在当代中国社会中,最重要的和最大量的生产资料是由国家和集体占有,同时,近年来公司制的发展也导致了不同与马克思和毛泽东时代的私人生产资料占有形式。其次,当代中国社会结构的复杂和多元特征决定了单用生产资料占有这一指标来解释社会阶层分化是不充分的,在当代中国社会中,对物质财产的占有并不是唯一的、甚至不是最重要的决定人们社会阶层位置的标准。除了对生产资料的占有以外,在国家组织体系中的位置和对文化技术资源的掌握情况对人们的阶层状态有深刻的影响。要准确把握当代中国社会阶层结构的特征,需要对传统的阶级分析理论进行重新认识和发展。
阶级阶层问题研究的目标与分析思路需要调整
当前有关阶级阶层问题的争论中有一种误导性的说法,即:采用“阶级”一词似乎就意味着坚持了马克思主义理论,而采用“阶层”一词就是资产阶级的观点。实际上,在大多数英文文献的有关论述中,并不存在“阶级”与“阶层”两个概念的明显区别,大多数理论家都采用一个词汇——“class”,它既可以被译成“阶级”,也可以被译成“阶层”。真正的区别并不在于采用哪一个词汇,而在于采用哪种思路来分析“class”这种现象。目前存在的两种相互对立的分析思路是“冲突论”的阶级阶层分析与“功能论”的阶级阶层分析。冲突论强调“class”之间的利益冲突,强调对社会现实的批判;而功能论则强调社会分化现象有其存在的合理性,强调谐调“class”之间的利益关系和社会整合。绝大多数学者认为,在当代社会中,“class”——不论它被称为阶级还是阶层——有其两面性,既存在相互利益的矛盾性,也存在相互利益的可谐调性。根据所研究的问题的不同、出发点的不同、关注点的不同和目标的不同,可以采用不同的分析思路。
马克思和毛泽东当年对阶级问题进行分析时,主要目的是为了改造社会制度,动员广大人民群众起来推翻资本主义社会和半封建、半殖民主义社会,因此,他们的分析特别强调了阶级关系之间的对抗性,揭露不合理的社会制度所造成的剥削和压迫现象。现今,中国共产党作为一个执政党,研究社会阶层分化问题的目的是为了团结和动员更多的社会力量实现社会经济的发展目标,为了建设现代化的社会主义国家。因此,执政党目标的变化也需要相应调整阶级阶层问题的分析思路,有必要客观地调查和评估各社会阶层的社会经济政治状态,从而更好地谐调各阶层之间的利益关系,充分调动各种社会力量的积极性,促进社会经济进一步稳定发展。
3、三种资源占有情况构画了新的社会阶层结构
当前社会阶层分化的四个主要特性
基于国际学术界对现代社会阶层结构普遍特征的研究结论以及本课题组对当代中国社会的一些特殊性的认识,我们对当代中国社会阶层分化现象作出了一些基本判断。首先,与绝大多数工业化或正在工业化的社会一样,在当代中国社会中,社会阶层分化越来越趋向于表现为职业的分化。职业因素对社会阶层分化的影响尤其表现在两个方面:即体力与非体力劳动者之间的社会经济差异的扩大和管理者与非管理者之间的社会经济差异的扩大,这是工业化社会的技术进步和科层组织发展所导致的必然结果。其次,当代中国社会的一些特殊的制度性安排对社会阶层分化带来显著影响,这些制度因素包括所有制、户藉制度、部门差异或单位之间的差异以及国家在资源配置中的强有力的作用。第三,生产资料所有权仍然是导致当代社会阶层分化的重要因素之一,这也是市场经济社会的普遍特征,但很显然,这一因素在当代中国社会阶层分化中的作用要相对弱于它在当代资本主义社会中的作用。最后,体制转轨的过渡期对社会阶层分化有其特殊影响,即在过渡时期的利益调整中,会有一部分人的收入和生活水平相对下降而落入社会底层。同时,过渡时期也会出现阶层位置不确定的边缘性群体。
以职业分化和三种资源配置为基础的十大社会阶层划分
基于上述认识,我们提出了以职业分类为基础、以组织资源、经济资源和文化资源的占有情况为标准的社会阶层划分的理论框架。组织资源(包括行政组织资源与政治组织资源)主要指依据国家政权组织和党组织系统而拥有的对社会资源(包括人和物)的支配能力;经济资源主要是指对生产资料的所有权;文化(技术)资源是指社会(通过证书或资格认定)所认可的知识和技能的拥有。在当代中国社会中,对这三种资源的拥有情况决定了各社会群体在阶层结构中的位置以及个人的综合社会经济地位。根据这种分层原则,我们构画了当代中国社会阶层结构的基本形态,它由十个社会阶层和五个社会地位等级组成(参见图表1)。这十个社会阶层是国家及社会管理者阶层、经理阶层、私营企业主阶层、专业技术人员阶层、办事人员阶层、个体工商户阶层、商业服务业员工阶层、产业工人阶层、农业劳动者阶层和城乡无业失业半失业者阶层(各阶层的界定参见后面部分)。各社会阶层及地位等级群体的高低等级排列,是依据于其三种资源的拥有量和拥有的资源的重要程度来决定的。在这三种资源中,组织资源是最具有决定性意义的资源,因为党和政府组织控制着整个社会中最重要的和最大量的资源;经济资源自80年代以来变得越来越重要,但它在当代中国社会中的作用未能象在资本主义社会中那么至关重要,现有的社会制度和意识形态在抑制其影响力的增长;文化(技术)资源的重要性则在近十年来上升很快,它在决定人们的社会阶层位置时的重要性并不亚于经济资源。
4、十个社会阶层的界定
国家及社会管理者阶层
在党政、事业和社会团体机关单位中行使实际的行政管理职权的领导干部,具体包括中央政府各部委和直辖市中具有实际行政管理职权的处级及以上行政级别的干部;各省、市、地区中具有实际行政管理职权的科级及以上行政级别的干部。目前中国的社会政治体制决定了这一阶层在趋于等级分化的社会阶层结构中居于最高的地位等级,它是最主导性的阶层,是当前社会经济发展及市场化改革的主要推动者和组织者。这一阶层的社会态度、利益及行动取向和品质特性,对于正在发生的社会结构的变迁和将要形成的社会结构的主要特征具有决定性的影响力。改革的最初十年里,国家及社会管理者阶层处于较为被动的位置,他们的利益相对受损。在改革的后十年中,他们则是最积极的参与者和推动者,并且是经济改革和经济增长的最大获益者之一。国家及社会管理者阶层还是执政党和政府意志的代表和体现。
各社会阶层与这一阶层之间的关系——与他们的合作或冲突,转而也表现为对执政党和政府的支持或不满。这一阶层在社会阶层结构中所占比例约为1%至2%;在城市中的比例大约在1%至5%之间;在城乡合一的县行政区域中比例大约在0.5%。
经理阶层
大中型企业中非业主身份的高中层管理人员。这是一个新出现的或正在形成中的阶层,它是在最近5年来才显露出作为一个相对独立的阶层的特征的,它与国家及社会管理者(领导干部)阶层和私营企业主阶层之间的区分界线还没有完全的明晰化,其阶层内部不同来源的成员之间在社会政治态度和利益认同方面还有明显差异。这一阶层成员的来源主要是三部分人。一部分是原来的国有和集体企业干部,随着现代企业制度的发展,这一部分企业干部逐渐从干部队伍中脱离出来成为职业经理人。另一部分来自较大规模的或高新科技产业的私营企业,这些企业在最近几年中出现了所有权与管理权分离的趋势,一些业主聘用职业经理人来为他们经营企业,另一部分业主使企业股分化而使自己从业主型的创业者转变为职业经理人。第三部分人是三资企业的中高层管理人员。经理阶层是市场化改革的最积极的推进者和制度创新者,他们代表着先进生产力和现代经济体制的发展方向。这一阶层的成员支配着大量的经济资源,由于许多大中型企业属于国有或产权不清的状态,实际上是经理人员在支配这些生产资料和经济资源。同时,这一阶层的主导成份与国家权力机构和海外资本有着紧密的联系。这种状况决定了经理阶层在当前的社会阶层结构中也是主导阶层之一,他们在社会经济政治生活领域中的影响力——特别是对政府经济决策的影响力——要大于私营企业主阶层的影响力,并且这种影响力还在继续扩大。这一阶层的人数还在发展过程中,它在目前社会阶层结构中的比例约为1%,但在地域之间的分布极不平衡。这一阶层的成员主要集中在大中城市特别是经济发达的城市中,在广东省深圳市这类经济中心城市,经理阶层的比例高达到9%,其比例远远超过国家及社会管理者阶层和私营企业主阶层所占比例,但在经济不发达的贵州省镇宁县几乎就不存在经理这一阶层。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经理阶层所占比例及这一阶层的经济回报率可以衡量出某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市场化程度。
私营企业主阶层
指拥有一定数量的私人资本或固定资产并进行投资以获取利润的人。私营企业主阶层是改革开放的产物,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育的过程中产生和成长起来的。他们不仅是先进生产力的代表者之一,而且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主要实践者,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织者,他们在近十几年来中国经济高速增长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私营企业主阶层的成员最初主要来自于乡村和城镇社会的较低阶层,90年代以来,大量的具有文化专业知识的原
国有和集体企业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机关干部加入这一阶层,使这一阶层的社会形象和社会地位有极大的提高。由于传统的意识形态的阻碍,私营企业主阶层的政治地位一直无法与其经济地位相匹配,他们对社会政治生活的参与受到极大局限。私营企业主阶层内部由于拥有资本规模大小不同,其社会经济地位有较大差异。中小企业主构成了这一阶层的主要成份。私营企业主阶层在社会阶层结构中所占比例约为0.5%至1%,这一阶层的分布地区差异也比较大,在私营经济较发达的地区其比例可能能达到5%左右,在私营经济不发达的地区其比例则可能只有0.5%左右。
专业技术人员阶层
在各种经济成分(包括国家机关、党群组织、全民企事业单位、集体企事业单位和各类非公有制经济企业)中专门从事各种专业性和科学技术工作的人员。他们大多经过中高等专业知识及专门职业技术培训,并具有适应现代化社会大生产的专业分工要求的专业知识及专门技术。专业技术人员是现代工业社会的中间层中的主干群体,他们既是先进生产力的代表者之一,也是先进文化的代表者之一。而且,他们还是社会主导价值体系及意识形态的创造者和传播者,是维护社会稳定和激励社会进步的重要力量。在当代中国社会中,专业技术人员阶层在推动科学技术发展和市场经济理念传播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在改革开放以来的二十年中,中国的专业技术人员群体显现出从传统知识分子到现代知识分子的历史性的转型,即从以传统的人文知识分子为主导构成转变为以现代的专业技能性知识分子为主导构成,从理想主义、政治激进主义和现实批判主义的主流意识逐渐转向实用主义、工具理性主义和温和改良主义。这种转变十分有利于专业技术人员阶层在市场经济发展中保持较优势的地位,并与掌握着组织资源和经济资源的国家及社会管理者阶层、经理阶层和私营企业主阶层保持良好的关系。专业技术人员在中国的阶层结构中以及社会中间层中所占比例还较低,他们主要集中于城镇之中。随着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的推进,这一阶层会日益壮大。目前专业技术人员在社会阶层结构所占比例约为5%左右,城乡之间的分布差异很大,经济发展水平的不同也导致极大差异。城市中专业技术人员阶层的比例大约在10%至20%之间,在城乡合一的县中其比例可能只在1.5%至3%之间。
办事人员阶层
指协助部门负责人处理日常行政事务的专职办公人员,主要由党政机关中的中低层公务员、各种所有制企事业单位中的基层管理人员和非专业性办事人员等组成。这一阶层是社会阶层流动链中的重要一环,其成员是国家及社会管理者、经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后备军,同时,工人和农民也可以通过这一阶层实现上升流动。这一阶层也是现代社会的中间层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在目前的中国社会阶层结构中所占比例大约为5%至10%之间,在城市中的比例约为20%左右,在城乡合一的县中比例在2%至8%之间。随着工业化和市场化水平的提高,将会有大量的体力劳动者上升流动进入这一阶层,在未来十几年中这一阶层的人员比例将会有明显提高。
个体工商户阶层
拥有较少量私人资本(包括不动产)并投入生产、流通、服务业等经营活动或金融债券市场而且以此为生的人。如小业主或个体工商户(有足够资本雇佣少数他人劳动但自己也直接参与生产经营劳动的人)、自我雇佣者或个体劳动者(有足够资本可以自己开业经营但不雇佣其他劳动者)以及小股民、小股东、吃息族、出租房屋者等。个体工商户阶层也是经济改革的产物,这一阶层的规模随着经济改革的推进而不断扩大。80年代这一阶层的主要来源是农民和城镇的失业待业人员(尤其是返城的知识青年)。90年代以来,由于国企改革和产业结构调整,有大量国企工人涌入这一阶层。这一阶层的实际人数要比国家工商部门登记户数大得多,目前它是吸纳下岗工人、失业待业人员和无地可种的农民的一个重要渠道。随着第三产业特别是服务行业的发展,这一阶层还有扩充及吸纳就业的余地。但是,目前个体工商户阶层的经营活动受到政府相关部门的较为严历的管压和盘剥,他们对社会的不满情绪较多。个体工商户阶层是80年代改革的最大获益者之一,但90年代以来,这一阶层所能分享的利益相对减少,他们的收入增长速度明显低于80年代,其经济地位与80年代相比也有所下降。个体工商户阶层在社会结构中的比例约在10%或者超过10%。
商业服务业员工阶层
在商业和服务行业中从事非专业性的、非体力或体力工作的、非业主性的人员。由于中国目前的商业服务业的产业层次较低,因而这一阶层的绝大多数成员的社会经济状况与产业工人阶层较为类似。只是在大城市里与国际较为接轨的商业服务业部门中,商业服务业人员的社会经济状况较接近办事人员阶层。随着工业化和市场化的推进以及第三产业的发展,这一阶层的人员规模将会进一步扩大。商业服务业员工阶层在社会阶层结构中的比例大约是5%至8%之间,城乡之间的差异极大,因为这一阶层与城市化之间的关系最为密切。在深圳市和合肥市,商业服务业员工阶层的比例分别为17%和13%,但在城乡合一的汉川市(县)和镇宁县,此阶层的比例仅为3.2%和1.6%。在小城市和乡村当中,商业服务业的产业层次较低,绝大多数从业人员是不雇佣他人劳动或雇一、两个雇工的个体劳动者。
产业工人阶层
在第二产业中从事体力、半体力劳动的生产工人、运输工人及相关人员。在相当长时期内,中国的产业工人阶层内部一直存在着企业所有制和户藉身份所导致的差异。近几年来,随着国企改革和市场经济的深化,不同所有制企业的工人之间的差异相对缩小,但户口因素的影响仍然很强,“农民工”在产业工人阶层中是一个相对独立的群体。除了户口因素导致的差异之外,单位部门因素越来越强烈地导致产业工人阶层内部的分化。福利和劳动保障较好的正规部门的工人与缺乏福利和劳动保障的非正规部门的工人,经济效益低的传统部门的工人与经济效益好的新兴产业和国家垄断部门的工人,在社会经济状况方面有明显差异。经济改革以来,产业工人阶层的社会政治经济地位明显下降,这导致了产业工人阶层的人员构成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原工人阶层中一部分成员通过接受成人教育和技术培训离开了工人队伍,进入社会经济地位较高的其他社会阶层。仍留在工人阶层中的人大多文化水平较低,并缺乏市场经济所需要的技能,他们中的许多人目前处于就业无保障的状况。与此同时,进城的农民大批涌入产业工人阶层,他们成为产业工人阶层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农民工占产业工人的50%左右。产业工人阶层在社会阶层结构中的比例约为20%左右。其比例城乡之间差异极大,同时不同经济结构的城市之间和不同发展水平的乡村之间差异也很明显。
农业劳动者阶层
这是目前中国人员规模最大的阶层,该阶层的最大特征是:以农(林、牧、渔)业为唯一的或主要的职业,以农(林、牧、渔)业收入为唯一或主要收入来源。总体而言,这个阶层几乎不拥有权力资本,其所拥有的文化资本和经济资本往往也低于上述所有的阶层。按照现代社会阶层结构的要求,这个阶层的规模理应进一步分化并大规模缩小,但在目前,这种分化和缩小受到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相适应的制度与政策的阻滞。农业劳动者阶层在社会结构中所占比例大约在40%至50%之间。
城乡无业、失业、半失业人员阶层
指无固定职业的劳动年龄人群(排除在校学生)。体制转轨和产业结构调整导致大批农民、工人和商业服务业人员处于失业、半失业状态。同时,就业机会减少又使许多新进入劳动力市场的青年劳动力长期待业。这两部分人的数量还在继续增加。除此之外,这一阶层中还包括一部分不打算就业或无能力就业的人员,比如病残人员和家庭主妇。目前由于就业压力和部分家庭的经济条件改善,专职家庭主妇的数量明显上升。任何社会都会存在部分的失业者和一定数量的无业者,但无业、失业、半失业人员构成一个阶层却是我国目前这一特殊历史过渡阶段的产物。一方面,无业、失业、半失业人群数量比较庞大;另一方面,这些人中的主体成份具有类似的社会经济背景,比如大多是原国有、集体企业工人及其子女和无法以农维持生计的中青年农民;而且其中相当部分人失业、半失业状态持续数年。失业半失业人群的这些特征使他们构成了一个过渡性的特殊阶层,这一阶层的许多成员处于贫困状态。此阶层在社会结构中的比例大约在8%至10%左右。
5、社会经济地位等级结构:橄榄型还是金字塔型
人们对于现代化的社会结构或者说工业化的社会结构有一种比较形象的说法:即两头小中间大的橄榄型的等级结构,它有庞大的社会中间层。而与之相反的是传统的社会结构:即上尖下大的金字塔结构,它是极少数人居于社会的上层而绝大部分人处于社会的下层。现代社会的这种等级结构的排列一般来说指的是两个方面的等级排列,一方面是以职业的技术分化为基础的社会声望或社会地位等级序列,另一方面是经济地位(收入或财富)的等级序列。这也就是说,拥有庞大的社会中间层的橄榄型社会结构指的是,社会中的大多数人从事着有较高社会地位的职业(如白领职业)并且享有中等或中等以上的收入。
对于当代中国社会结构是橄榄型还是金字塔型这个问题有不同的说法,不过大部分学者认为,中国目前的社会结构还未发展到橄榄型的结构,也就是说,还未能形成庞大的社会中间层。我们采用本课题组的调查数据,从社会等级地位的结构形态和经济收入的分布结构两个方面来观察目前中国社会结构的形状(参见图表1、2、3、4、7)。图表7中所划分出的十大社会阶层,依据各阶层拥有的资源的量和资源的重要程度已经排列出一个等级的位序,但实际上,同一阶层的成员在资源拥有量以及相应的社会经济综合地位方面有较大的差异。因此,图表7中的社会等级分层跨越了阶层之间的界线,它仍然以职业的技术等级分化为基础,同时也考虑了组织分化(组织规模)和资产分化(生产资料规模),它更强调个人由于这些因素而导致的资源拥有量的差异。经济地位的等级排列主要依据的是家庭月人均收入水平。由于本课题的全国抽样调查数据正在处理当中,现只能用深圳和合肥两个城市及汉川和镇宁两个县的抽样调查数据来初步估算各社会地位等级群体的比例分布和收入分布的结构形态。
图表1、图表2、图表3和图表4中四个县市的社会等级结构图显示,深圳和合肥的社会等级结构是底部较为宽大的类橄榄型结构,而汉川和镇宁则是明显的顶尖下宽的金字塔结构。深圳的社会等级结构最为类似橄榄型,中中层所占比例最大,接近半数的人处于中中层,但同时其结构的下半部分仍然明显比上半部分大,中下层所占比例比中上层高13个百分点。合肥的社会等级结构则显示出正在由金字塔的结构向橄榄型结构的过渡过程中,所占比例最大的还是中下层,但中中层所占比例正在接近中下层,中上层的比例则相对较小。城乡合一的县与城市的社会等级结构有极大的差异。在汉川和镇宁,80%至90%的人都处于中下层,中中层和中上层的比例极小。
四个县市的家庭月人均收入分布结构都展现出顶部尖锐、底部庞大的类金字塔结构,60%至70%左右的人的家庭收入水平在平均线以下(参见图表1、2、3、4)。尽管深圳和合肥在以职业结构为基础的社会等级分化距离橄榄型还有较大的距离。最值得注意的是,与社会等级分化所展现的趋势不同,收入分配结构并没有表现出,越是经济发达的地区,收入分配结构越趋向于橄榄型,或者城市比农村的收入分配结构更趋向于橄榄型。四个县市中,经济最落后的镇宁与经济最发达的深圳的收入差距似乎更大,其收入分配结构更类似于金字塔结构。在镇宁,74%的人家庭月人均收入在平均线以下,最高收入组的家庭月人均收入是最低收入组的15倍。在深圳,也有74%的人家庭月人均收入在平均线以下,最高收入组的家庭月人均收入是最低收入组的14倍。相对而言,经济发展水平处于中间位置的合肥和汉川,收入分配结构较接近于橄榄型,绝大多数人的家庭月人均收入水平集中于平均线附近,最高收入组与最低收入组之间的差距也较小。这表明,收入差距与经济发展水平和职业结构的产业升级之间的关系,并非是必然的正相关或负相关。经济发展水平提高和职业结构升级为橄榄型社会结构创造了条件,但并不必然导致拥有庞大中间层的社会结构,橄榄型社会结构的出现还需要其它的一些条件,比如调节收入差距的社会政策等。
综合四个县市的情况来看,中国城市的社会等级结构正在趋向于现代社会的橄榄型结构,而乡村地区或者城乡结合的县行政区域的社会结构要转变为现代社会结构则还需要走很漫长的道路。全国的社会等级结构形态很可能较类似于汉川的金字塔结构,因为汉川的城乡人口比例和职业结构分布与全国的城乡比例和职业构成较为接近。
6、社会阶层结构形态的演变趋势
由于缺乏历年的追踪调查数据,较难以准确描述中国社会阶层结构的详细演变过程。现根据目前所能掌握的三个数据资料,来考查最近二十年来社会阶层结构变化的总体趋势。图表5所列数据是国家统计局几次人口普查和1%人口抽样调查所公布的从业人员的职业分布,它反映出1985年以来中国的职业结构的基本变化。图表6是根据国家统计局和有关部门公布的统计数据,估计出各年段十大社会阶层的大致比例。此外,对图表1、图表2、图表3和图表4中四个县市的社会阶层结构的比较,也可以从一个侧面了解社会结构的变化过程和未来发展趋势。这四个县市的社会阶层分布情况,实际上代表着不同工业化和城市化水平的社会阶层结构的主要形态。
根据这三方面的数据,我们可以总结出近二十中国社会阶层结构变化的主要趋势及未来十几年的可能发展趋势。
掌握或运作经济资源的阶层在兴起壮大
首先,在社会结构较上层的部分或者说居于优势位置的社会阶层中,掌握或直接运作经济资源的阶层在兴起壮大。私营企业主阶层从无到有,经理从干部队伍和企业主中脱离出来形成一个相对独立的阶层。这两个阶层在社会结构中所占比例都在逐年稳步上升,而且还将继续上升,尤其是经理阶层的比例将会有较大幅度的上升。从西方国家的发展经验来看,随着现代企业制度和产权形式的发展,企业主的数据将稳定在一定水平或者相对减少,而企业经理人员数量将会明显增加(参见第二部分图表)。不过,中国的私营企业主阶层的规模增长还未达到顶峰,在未来十几年中,私营企业主在社会阶层结构中的比例还会有所上升。国家及社会管理者阶层的比例在过去的二十年当中也有所上升,这是由于经济增长、城市化推进和国家的社会管理功能的扩张,导致了政府组织的膨胀。在未来的十几年里,城市化还将进一步推进,政府的社会管理功能还要继续扩展,因此,国家及社会管理者的人数还可能继续上升。但与经理阶层和私营企业主阶层相比,国家及社会管理者在阶层结构中所占比例上升幅度不会太大。对于结构性变化最为关键的一点是,在三个等级地位最高的阶层中,国家及社会管理者阶层将从比例最高的阶层正在变为或将要变为比例最低的阶层,经理阶层和私营企业主阶层在结构中的比例将会超过国家及社会管理者阶层的比例。
社会中间层逐步扩展及构成成份将发生变化
其次,在社会结构的中间部分,社会中间层逐步扩展,社会中间层的构成在逐渐发生变化。构成社会中间层主体的三个阶层——专业技术人员阶层、办事人员阶层和个体工商户阶层,在过去二十年中,其比例都在上升。然而,四个县市阶层结构的比较显示,社会中间层的主要构成成份在城市和乡村不很大的不同。在两个城市中,社会中间层的主要成份是所谓的“现代中产阶级”——专业技术人员和办事人员;而在两个县当中,社会中间层的主要成份是则是“传统中产阶级”——个体工商户。由于目前中国的多数人口还生活在乡村,而县行政区域的数量也远远超过地级市的数量,因此,从全国范围来说,中国目前的社会中间层还是以“传统中产阶级”的成份为主,“现代中产阶级”成份所占比例还较低。在未来的十几年中,如果中国的城市化水平有较大幅度提高,那么,专业技术人员阶层和办事人员阶层将会构成社会中间层的主体。
社会结构底层部分在逐步缩小
第三,在社会结构较低层次部分,产业工人的数量及比例在20世纪80年的农村工业化高潮中有明显上升,进入90年代以来则变化不大,商业服务业劳动者的数量则在过去的二十年中有所上升,而农业劳动者的数量和比例则有较大幅度下降。从总体而言,社会结构的底层部分的规模在逐步缩小。农业劳动者阶层所占比例的下降,对于由传统社会结构向现代社会结构转型、由金字塔结构向橄榄型结构过渡是极为重要的。在未来的十几年中农业劳动者的数量还将继续下降,但下降的速度要取决于经济增长和城市化的速度。近年来,一些以商业服务业为中心的城市发展迅速,小城镇的扩张运动还在持续,这将导致商业服务业劳动者阶层规模的继续增长,并使其部分成员进入社会中间层。未来十几年中,产业工人在阶层结构中所占比例可能变化不大,虽然一些传统工业衰落使部分产业工人流向其社会阶层,但中国加入WTO之后,东亚和西方一些国家新兴产业中的劳动密集性工业企业将加速移往中国,从而对产业工人的需要保持在一定水平上。因此,在相当时期内,中国这会象西方国家那样,产业工人在阶层结构中的比例大幅度下降。
7、各社会阶层的社会经济特征及其地位变化
与职业和技术等级相关的经济分层形态出现
研究社会分层现象的一个最主要的内容是了解经济的分化现象,经济差异或者说是经济不平等是阶层分化的基础,也是阶层分化的主要表现形式。近年来有大量的调查和研究资料反映中国社会的收入差距扩大现象,但对于收入差距扩大与阶层分化之间的关系的陈述并不很清晰。我们的调查数据(图表9、图表10和图表11 ),通过经济收入、日常消费开支和家庭耐用品拥有情况三个指标,来反映社会阶层之间的经济分层。尽管由于经济发达程度和城市化水平的不同,深圳市、合肥市、汉川县和镇宁县有略微的差异,但经济分层的总体趋势是一致的。国家及社会管理者阶层、经理阶层、私营企业主阶层和专业技术人员阶层的收入水平是最高的,办事人员阶层和个体工商户阶层收入水平居中,商业服务业劳动者阶层和工人阶层收入水平较低,而农业劳动者阶层和无业失业半失业者阶层的收入最低。家庭消费和生活水平与收入情况是一致的。国家及社会管理者阶层、经理阶层、私营企业主阶层和专业技术人员阶层的家庭经济生活水平最高,其次是办事人员阶层和个体工商户阶层,商业服务业人员阶层和工人阶层家庭生活水平较低,而农业劳动者阶层的日常消费水平和家庭耐用品拥有情况远远低于其他各阶层。无业失业半失业者阶层的家庭生活水平则比较复杂,有一部分(尤其是夫妻双方都是下岗失业人员)家庭生活处于极贫困的状态,另一部分的生活水平则较好。
与经济改革之前的经济分配平均化的社会结构相比,目前的社会分化出现了明显的经济等级分层。这种经济的等级分层很显然是与职业和技术等级分化相关,比如体力与非体力劳动者之间的经济差异明显,有管理权的人与没管理权的人经济差异明显,有文化技术资本的
人与没有文化技术资本的人经济差异明显。这一经济分化趋势与工业化的发展方向是一致的。早在50、60年代,著名的社会学家弗兰克·帕金在研究社会主义国家经济分配的平均化现象时就指出,只要这些国家追求工业化目标,就必然要出现体力与非体力劳动者、技术人员与非技术人员、管理人员与非管理人员之间的经济差异扩大,这是“工业化的逻辑”1。这说明目前出现的社会阶层之间的经济分层是一种必然的现象。
目前的经济分层现象与改革初期的80年代有很大的不同。改革的最初十年中,普通农民和工人经济收入上升很快,个体户、私营企业主和暴富者(一些敢钻体制空子的人或从事特别职业的人)的收入一般要比人们的平均收入高3-5倍甚至更多,而管理人员(干部)和专业人员收入上升则相对较慢或者出现相对下降,那时的经济分化显得较为无秩序。而目前的经济分化虽然也存在许多不合理的分配机制,但相对而言,基本上是向着工业化社会的职业功能分化趋势发展,是趋向于有序的、按市场规则的经济分化,这种有序性和按市场规则分化尤其表现在文化技术资本和经济资本的收益率的提高。深圳的阶层经济分层结构(图表9)代表了这一未来趋势,即经理阶层和私营企业主阶层的收入将进一步提高并居于首位,专业技术人员阶层的收入也将进一步提高。90年代以来,中国社会中教育的经济回报率不断提高(参见图表11),已彻底消除了“脑体倒挂”现象。我们的最新调查数据显示,目前的教育的收入回报率大约在6%至7%之间,即多受一年教育收入增长6%至7%。这一教育回报率水平接近欧美国家,但比一些东亚国家要低。经济分层规则的这种发展方向有利于现代化的社会结构的出现。但需要强调的一点是,目前政府部门和一些官员对资源的垄断权在严重干扰正常、合理的市场经济分配机制的运行。我们的调查表明,目前人们主要并不是对因市场因素而导致的收入差距不满意,人们最大的报怨是针对一些不合理的分配机制(特别是官员的权力和部门垄断等)。
还有一点必需指出,目前的经济分层中,工人阶层的经济地位下降十分明显。与农业劳动者阶层不同,工人阶层在经济改革以前和经济改革的最初十年里,一直在经济分层中保持着中等地位,其地位下滑至目前较低的经济地位也就是在最近十年里发生的。随着体力与非体力劳动者、有技术资本者与无技术资本者之间的差距进一步扩大,工人阶层的经济地位有可能还会下降。当前严重的就业压力和大量农民涌入城市,更恶化了工人阶层在劳动力市场中的状况。尽管这是工业化推进的必然结果,但在一个较短时期内,经济地位快速下降,的确使这一阶层的成员难以接受。
各阶层的社会地位与经济地位一致化倾向
对于社会地位有多种测量方法,我们这里采用了一种较为简便的方式,以各阶层成员的文化水平来反映其社会地位的高低。所谓的社会地位或者社会声望通俗来说就是受人尊敬的程度,是社会上多数人对某一个人或某一群体的价值评价。以往的许多研究都表明,在中国社会以及其它的工业化社会中,这种价值评价与教育程度高度相关。
图表12显示出了各社会阶层成员的平均受教育年限,这从一个侧面折射出了各阶层的社会地位高低。文化程度最高的是专业技术人员阶层、国家及社会管理者阶层和经理阶层,其次是私营企业主阶层和办事人员阶层,文化水平较低的是商业服务业劳动者阶层、工人阶层和个体工商户阶层,文化水平最低的是农民阶层。这一等级排列与前面的经济分层等级排列较为类似,这表明目前的社会阶层分化特征是经济地位与社会地位趋于一致,或者说经济资源与文化资源的分配趋于一致。尤其需要强调的一点是,掌握着最多经济资源的阶层(经理阶层和私营企业主阶层),其文化资源的拥有量也在不断上升。这一点在私营企业主阶层成员身上表现得最为明显。根据全国工商联等部门对全国范围的私营企业主的调查显示,1993年私营企业主中有大学以上学历的仅有16.6%,1995年这一比例为17.6%,1997年为20.2%,到2000年私营企业主中大学以上学历者比例猛增至38.4%2。而且图表12中的数据还反映出,越是发达的地区,私营企业主的文化素质越高。私营企业主阶层成员的文化素质的提高,有利于改变了其以往的社会形象,逐渐提高他们的社会地位。目前他们在人们眼中,不再完全是为富不仁、投机取巧的暴发户形象,他们中的一部分人被认为是精明能干、勤奋上进的经济创业者。当然,虽说私营企业主的社会形象在逐渐改善,但人们对他们的社会地位评价仍然无法与他们的优势的经济地位相匹配。在合肥和汉川分别有70%和59%的人认为“应该让私营企业主享有与国营集体企业家同样的社会政治地位”;在深圳、合肥和汉川分别有22%、15%、16%的人认同有经济资产的人应该获得高收入。
主观等级地位认同与客观社会经济地位分化之间有一定距离
社会等级地位的自我认定也是社会地位的一种反映。我们的调查要求人们对自己的社会等级地位(上、上中、中、中下、下)进行归类,图表13列出了不同阶层对其个人等级地位评价的量分结果。
自我地位评估的等级差异与经济分层基本上趋于一致,只是自我地位认同的等级差异不象经济分层那么明显。绝大多数人倾向于选择“中层”,经济地位高的人很少认定自己为“上层”,而经济地位低的人也较少选择“下层”。比如,在深圳有54.6%人自认为是“中层”,在合肥是55.1%的人选择“中层”,在汉川是36.4%的人选择“中层”。并且,人们对自身的等级地位评价与其经济收入、教育和阶层归类之间的相关性也比较小(参见图表14)。对这一现象可以有两种解释。一种解释是,从文化传统和社会心理角度来说,中国人较倾向于认同自己是中间地位,并保持一种中庸的社会态度。另一种解释是,人们对于目前出现的社会经济的等级分化结构认同程度较低。客观的社会经济地位已经上升的人不敢承认自己居于社会的上层,而客观社会经济地位下降的人(特别是工人阶层)不能接受他们地位下降的事实,同时他们也不承认那些享有更多的社会经济资源的人社会地位比他们高。自我地位认同的等级分化程度不明显可能会有两种相互矛盾的后果。一方面,绝大多数人认为自己的社会地位属于中等,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淡化或掩饰社会分化的明显程度,缓解目前较快速的社会分化给人们心理上带来的强烈冲击。另一方面,自我地位认同等级分化不明显或与客观的社会经济分化不一致,不利于当前已出现的社会经济等级分化秩序的合法化和稳定化。同时,客观社会经济地位较低的人不认同等级化的社会分层结构,将不利于激发他们进行上升社会流动。一般来说,如果客观社会经济地位较低的人主观上承认地位等级分化的合理性(比如:有能力的人或有文化的人就应该居于更高的社会地位),那么他们就可能会更努力地改变自己的客观社会经济地位,争取进入更高等级的阶层,实现上升社会流动。客观社会经济地位较低的社会阶层对地位等级分化的认同以及强烈的上升社会流动愿望,既有利于现存社会社会秩序的维持,也有利于社会经济的发展。
自我地位认同的一个突出变化是,私营企业主阶层的自我地位评价的明显提高,特别是在两个城市当中,私营企业主自我地位评价得分都是最高的,尽管高出的幅度很小。其它的一些调查数据出证实了这一变化3。实际上,在我们的调查数据中,私营企业主比领导干部(国家及社会管理者)更可能选择“上层”或“中上层”。访谈资料也显示,私营企业主强烈渴望在获得物质财富的同时也能赢得社会的承认和他人的敬重,他们对他们目前的社会地位状况多多少少有些不满意。领导干部虽然极少自认为是“上层”,但他们中的多数人不认为私营企业主的社会地位比他们高或者应该比他们高。私营企业主阶层与国家及社会管理者阶层在社会地位方面存在着明显的竞争心态。另一方面,国家及社会管理者阶层比私营企业主阶层的自我地位认同更趋于中间化,他们极少有人选择“上层”,同时基本上没有人选择“下层”。而各地的私营企业主阶层当中,有2%至10%左右的人自认为是“上层”,同时也有类似比例的人自认为是“下层”。
各阶层的政治地位有所变化
在中国的社会分层中,政治地位或者说政治因素有其特殊的意义。虽然目前的情况与经济改革以前有所不同,政治身份不再是一个决定性的因素,但是它在社会分层中仍然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目前的社会政治制度决定了党和国家在资源配置中占据着至关重要的位置,因此,较高的政治地位可以享有一些非物质性的资源,比如说社会荣誉、影响或参与决策的机会、在体制内有优先晋升提拔的机会等等,这些非物质性的资源有利于个人实现社会经济地位的上升流动和获取物质资源。另一方面,各阶层的政治地位也反映出它们与执政党和政府之间关系的紧密程度,而这种关系的紧密程度又可能会影响各阶层的社会经济地位的变化。
政治地位的测量极为复杂,我们采用了一种简单而又基本有效的方式,即用各阶层中党团员所占比例来反映各阶层的政治地位情况(参见图表15)。图表15显示,国家及社会管理者阶层的党团员所占比例最高,除了合肥以外4,其它三个县市的国家及社会管理者阶层的党团员比例高达90%至100%,这表明这一阶层完全与党和政府是三位一体的,它的政治地位最高。其次是经理阶层和办事人员阶层中党团员所占比例较高。经理阶层中的许多成员以前的身份就是干部(企业干部),而办事人员阶层中相当大的比例是党政机关的普通公务员或一般的办事人员,他们是国家及社会管理者阶层的后备军,因此这两个阶层中的许多成员与党和政府有密切的联系。再其次是专业技术人员阶层,其党员比例大约是1/5至1/4,城市中的专业技术人员中的党团员比例明显高于县城和乡村中的专业技术人员的党团员比例。党团员比例最低的是产业工人阶层、个体工商户阶层、商业服务业员工阶层和农民阶层。私营企业主阶层中的党团员比例在各地差异很大,这与当地的私营企业主的主要来源构成及地方政府的相关政策有关。
与以往的一些数据相对比,有几个阶层的党团员比例发生了升降,这反映出这几个阶层的政治地位有所变化。首先,私营企业主阶层中的党员比例明显上升。全国工商联等部门的调查数据证实了这一趋势,1993年私营企业主中党员比例为13.1%,1995年上升至17.1%,2000年进一步上升到19.8%5。这是由于大批党政干部和国营集体企业干部加入私营企业主阶层所导致的后果。这从一个侧面反映出,私营企业主阶层的政治地位有所提高。
第二,工人中的党团员比例明显下降。这与原来的产业工人队伍发生分化有一定的联系。原先产业工人中的一些老党员都退休了,另一部分工人党员进行上升社会流动,进入了其它阶层,还有一部分处于下岗失业状态。而目前产业工人的一个新的主要来源是农民工,他们基本上都不是党员,党组织也很少在这批人当中发展党员。这一点在深圳最为明显。深圳本身不存在传统的产业工人队伍(即原来的国有、集体企业职工),新产生的工人阶层基本上都是农民工。深圳的抽样调查数据中被调查的工人竟然没有一个是党员。有关的访谈调查还反映出,现今的工人与党组织没有多少联系,他们很少参与也很少关心党组织的活动和有关的政策精神的宣传学习。这些情况表明,工人阶层的政治地位下降,与党之间的关系疏远。如此发展下去,很难再说工人阶层还是共产党的社会基础。
第三,专业技术人员中的党团员比例在经济改革以后有所波动,但并不能说出现了明显的上升或下降的趋势。总体来说,专业技术人员阶层的政治地位一直在提高。经济改革以来的二十年中,执政党较为重视从专业技术人员中提拔干部和吸纳党员。在合肥的专业技术人员阶层党员中,37.5%是在80年入党的,43.7%是在90年以后入党的;其中,40岁以下党员所占比例为37.5%。在深圳的专业技术人员阶层党员中,80年代入党的占45.7%,90年代以来入党的占42.9%;其中,40岁以下的党员占71.4%。不过,由于专业技术人员数量在快速增长,执政党发展党员的速度未能赶上这一阶层的人员规模扩大的速度,特别是在非公有制经济领域中更是如此。非公有制企业从业人员在专业技术人员阶层中的比例在逐年上升,而执政党不太重视在这些人中发展新的党员。另一方面,体制内专业技术人员中的党员比例还保持在一定的水平。在深圳,全民单位中的专业技术人员党员比例为31%,私营个体、三资、混合所有制中专业技术人员党员比例为21%;在合肥,全民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党员比例为29%,私营个体、三资、混合所有制中相应比例为8%。
综合上述各阶层政治地位变化情况来看,执政党的社会基础在逐步地向拥有经济和文化资源的阶层(经理阶层、专业技术人员阶层、私营企业主阶层)倾斜,这是执政党追求发展经济目标的必然选择。但另一方面,执政党近年来在工人阶层和农民阶层中的社会基础受到部分削弱。这是一个必须加以重视的问题,因为工人和农民仍在人口中占有极大比例。
8、各阶层的社会态度
获益阶层与相对利益受损阶层有不同的社会满意度
1996年的一项全国调查显示(参见图表16),大约86%的人认为他们的生活比10年前更好了,仅有4%的人认为他们的生活变差了。这反映出经济改革的最初十几年使绝大部分中国人都获得了益处,生活水平普遍提高,从而人们对经济改革和执政党的政策广泛予以支持。几年之后,我们在2000年和2001年调查中采用了同样的问题,得到的回答有些变化。认为自己的生活水平比1995年更好的人比例下降,而认为生活变差或者没有什么变化的人的比例则上升。在深圳,大约14%的人认为自己的生活水平下降了;在镇宁,大约20%的人有同样的感觉;在合肥,这比例则高达24%。这表明,近5、6年来的经济改革和经济发展虽然使超过半数的人明显获益,但也有相当一批人获益不多或利益相对受损。在城市中,大约1/6的人感觉生活水平改变不大,另外1/6至1/4的人感觉生活水平下降;在乡村中这一问题更为突出,接近1/3的人认为自己的生活水平没有明显改善,另外的1/5的人认为生活水平不如以前。
人们对生活水平变化的感受存在着明显的阶层之间的差异,也就是说,有些阶层的人普遍感受到生活水平的提高,而另一些阶层中许多人则没有感受到生活的改善(参见图表17)。感受到普遍受益的阶层有国家及社会管理者阶层、经理阶层、私营企业主阶层和专业技术人员阶层,而个体工商户阶层、商业服务业员工阶层、工人阶层、农民和无业失业半失业者阶层中则有较多的人感受到相对利益受损。在深圳自认为生活水平下降的人中,74%是个体工商户、商业服务业员工、工人和无业失业半失业者;在合肥相应比例为78%;在镇宁认为生活水平下降的人中,个体工商户、商业服务业员工、工人、农民和无业失业半失业者占到99%,其中78%是农民。这几个阶层也有较高比例的人对未来5年生活水平变化的预期不太好。
上述调查数据说明,近年来的改革政策所导致的利益调整,使经济增长所带来的益处在阶层之间的分配是不平衡的。如何确保绝大多数人从改革和发展中获益,从而使执政党赢得广泛的支持和信任,是需要考虑的问题。
人们对收入差距的感受是否达到了不能容忍的程度
经济改革以来中国的收入和财富的差距在不断拉大,尤其90年代中后期以来更是如此,这使收入差距和贫富分化的问题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世界银行、国家统计局和有关的学者专家公布的目前中国的吉尼系数大约在0.35至0.48之间,并认为中国进入了收入差距较大的国家的行列。对于目前中国收入差距或贫富分化程度如何判断,存在着不同观点的争论。我们这里所关注的并不是吉尼系数本身,而是人们对收入差距现象的实际感受和价值判断。某一个吉尼系数所代表的收入差距程度,在某一个确定社会中是合适的还是不合适的,并不存在一个绝对标准。在某些国家或地区(比如美国和香港等),长期以来维持较高的吉尼系数,但生活于其中的人们并不认为这种较大的收入差距有什么不合理,反而认为这有利于刺激经济增长。而另一些国家(比如象一些北欧和西欧国家),一直保持较低的吉尼系数,一但吉尼系数略有提高,立即召致社会公众对政府政策的强烈批评和不满。这表明,收入差距程度是否合理,在某种程度上是一种主观性的文化价值的判断,是特定历史时期、特定社会中的绝大多数人的主观感受。
中国社会目前的收入差距程度是否是合理的,是否是有利于社会稳定和经济增长,这主要并不取决于经济学家们测算出的吉尼系数的高低,而是取决于人们对收入差距扩大的心理承受能力。有两个特殊的历史因素影响着中国人对目前收入差距的主观感受。一个因素是,
经济改革之前中国是一个相当均等化的社会,收入差距是在一个较短的时期内迅速扩大;另一个因素是,中国的执政党和政府长期以来直至现今一再向社会大众承诺的是一个共同富裕的社会,而不是一个收入财富等级分化的社会。
我们在各地的调查数据显示,大约半数的人认为社会中存在收入差距是合理的,另外半数的人则认为是不合理的(参见图表18)。其中,工人阶层的成员最不能容忍收入差距现象,在合肥和镇宁大约70%的工人认为存在收入差距是不合理的,在深圳则有60%的工人持相同的观点。这说明,当前工人队伍中平均主义的影响仍然是很强的。另一方面,认同收入差距现象的人,并不一定就认为目前的收入差距是合适的。图表19的数据显示,在深圳和合肥,仅有1/4的人认为他们生活的城市中的收入差距是适中的或还不够大,3/4的人认为收入差距太大了;在镇宁,则有4/5的人认为他们居住的县收入差距过大。尽管社会经济地位较低的阶层对于收入差距过大的感受更强烈,但社会经济地位较高的阶层也多半认为现在的收入差距过大了。访谈调查发现,一些有资产的人或高收入的人认为收入差距过大使他们缺乏安全感,他们时常感受到低收入者、失业者对他们的不满或仇视心态。如果一个社会中,半数左右的人不认同收入差距现象,而且3/4的人认为收入差距过大,那么政府的确需要调整或控制收入差距的程度。
资料来源于 中国社会科学院《当代中国社会阶层研究报告》不包含图表,全文地址http://e-sociology.cass.cn/pub/pws/lichunling/grwj_lichunling/P020041222488561878219.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