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企业改制中的利益分配
集体企业的成立背景大多比较复杂,经过长时间的演变,多数集体企业逐渐演变成无投资主体的集体企业。许多地方政府允许投资主体不明确的企业,将其产权划归企业职工集体所有,并记在职工个人名下。根据笔者所掌握的情况看,在改制过程中,处于劣势的一方其利益很难避免不被侵犯。但下面这个案例却较好地解决了这一矛盾。
B企业是一家规模较小的城镇集体企业,成立于 1981年。2000年初,开始进行股份制改造。
为使改制工作进展顺利,B企业成立了一个改制领导小组,小组由7人组成,厂长、书记、中层干部两名,普通职工两名,顾问一名(由上级主管部门聘请,要求顾问除了在法制、法规上给予指导之外,充分考虑普通职工的利益),在形成决议时,一人一票。
改制的主要工作是根据当地有关改制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规定,制定现有资产量化方案,量化后的资产按统一比例缴纳配套资金。
量化的基本原则是:依据本企业在不同时期的资产状况,职工在企业中不同岗位、工作年限、贡献大小及对企业发展所起的不同作用给予量化。量化本着厚今薄古,注重贡献。其着眼点在于有利于企业发展,有利于激发企业经营者、管理者和普通员工的工作热情,力争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企业中退休、离休、内退人员根据其在历史上的工作贡献也给予量化。
通过上下几个回合,最终形成的量化的具体方案如下:
1.先按时间切块:在20年的生产经营当中,经营业绩可以明显地分成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1981至1990年(此阶段有两位同志担任过厂长,时间为前三年和后七年);第二阶段为1991年至1995年;第三阶段为1996年至2000年(第二阶段与第三阶段是同一个厂长)。
按时间切块的理由是:在1981~1990年的10年当中,有两任厂长,第一任厂长的工作时间太短 (只工作了三年),第二任厂长工作到1990年。由于该厂在1990年之前发展缓慢,且时间又较为久远,当时的员工变化较大,很难说清楚当时的情形,所以分为一个阶段。1991年至2000年的10年中,厂长是同一个人,但由于近10年中,企业的人员变化比较频繁,尤其是中层以上的管理人员变化较大,而企业的经营效益在1996年以后有明显的提升,所以尽管厂长的人选没变,考虑到中层管理人员及普通员工的人员变动情况,本着厚今薄古、注重贡献的原则分成两个阶段。按时间切块的方法在征求意见时得到全体职工一致的赞成。
2.按各时间段实际经营状况将现有净资产切块:第一时段的资产量化量为全部净资产的8%;第二时段为18%;第三时段为74%。
在按时间分段确定下来之后,接下来要确定的就是各时间段的资产应为多少。该厂的做法是先确定一个系数α:
α=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