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业股份有限公司人事管理规章广告业股份有限公司人事管理规章
三、广告业股份有限公司人事管理规章
□ 总则
第一条 本公司员工之甄选、报到、保证、试用、任用、服务准则、加班、差、公出、休假、请假、薪资、考绩、奖惩、迁调、解职、福利等,除法令另有规定外,悉依本规则之规定办理。?
第二条 本公司如有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或特定性之工作,得雇用定期契约人员。?
第三条 关于试用、练习生、新进职员及临时人员之管理,比照本规则之规定办理。?
□ 甄选
第四条 本公司职员之甄选,以学识、品德、能力、体格及适合工作所需条件为准。采用考试及甄试两种方式,依实际需要,任择其中一种实施或两种并用。
第五条 应征人员之甄选以笔试、口试及性向测验各项中选择测验之,必要
时可经信用调查。?
□ 报到
第六条 应征人员经核定录用后,由人事单位通知录用人员报到,除任用通知单外,并寄扶养亲属申请表、保证书,录用人应照规定日期报到,于报到前办妥下列手续,并于报到时缴交,无故不在期限内办妥者,即取消其录用资格。?
(一)缴验学、经历及兵役证件,2寸半身相片一张,身份证复印件;?
(二)办理保证事宜;?
(三)填妥扶养亲属申请表;?
(四)经医院或卫生院(所)检查合格之体检表一份;?
(五)须定工作契约者,应即办理聘雇契约手续。?
□ 保证
第七条 本公司职员,除总经理、副总经理、经理外,均须办理保证手续,并经审核后方得报到。?
前项保证手续及保证人责任以保证书规定之。?
第八条 本公司职员需觅保证人至少一名。?
保证人必须有下列资格:?
(一)本国公民有正当职业。?
(二)现职武官少校以上或文职荐任者。?
第九条 凡为本公司职员或与被保的职员有配偶或直系亲属之关系者,不得作为保证人。?
第十条 被保证人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保证人应负赔偿责任并抛弃先诉抗辩权。?
(一)亏空公款或借用财物不归还者;?
(二)偷窃本公司资料、器材、工具及物品者;?
(三)假冒本公司名义向外诈骗、招摇有确证者;?
(四)故意毁损本公司之设备或其他物品者;?
(五)营私舞弊或其他不法行为致本公司受损者;?
(六)移交不清或弃职潜逃致本公司受损害者;?
第十一条 保证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即换保:?
(一)保证人死亡;?
(二)保证人住所不明;?
(三)保证人退休;?
(四)保证人丧失保证资格。?
保证人有前项各款情形之一者,被保证人应即通知本公司。其怠于通知者,应予议处。?
第十二条 保证人因故退保,应以书面通知本公司,俟本公司交由被保人另行觅保,办妥换保手续,接获本公司同意退保通知后,始得解除保证责任,如以登报或宣告退保者,概不生效。职员换保应于一星期内办妥新保证手续,逾期未办,视情节轻重,予以议处或免职。?
第十三条 保证人在保证书上盖有印章,如有作废或更改时应具函通知本公司,并将新印章之印模挂号邮寄存查,同时声明继续保证,但在本公司未接到通知以前,仍认原印章为有效。?
第十四条 保证人所负之一切保证责任,决不因被保证人之工作地点有所不同,而借口推诿。?
第十五条 保证人应于职员离职半年后,而无发生未了结事项时,始得解除保证责任,保证书自动失效。?
第十六条 本公司于每年定期对保并于认为必要时可随时办理对保。?
□ 试用
第十七条 试用期间:?
新进职员到职后40天为试用期间,试用期满,由各部门主管签请总经理核准为正式职员。?
第十八条 试用期间成绩欠佳者,公司可随时予以解雇。?
□ 任用
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为本公司之职员:?
(一)曾犯内乱、外患或经通缉、判刑有案、剥夺公权尚未复权者;?
(二)吸食毒品或有其他不良嗜好者;?
(三)思想不良或品性顽劣,经公私机关开革者;?
(四)亏空公款或贪污有案者;?
(五)参加帮会、营私、声名狼藉者;?
(六)受禁治产宣告尚未撤销者;?
(七)年龄未满15岁者;?
(八)患有神经病或传染病者;?
(九)欠缺语言机能,行为不便影响工作者。?
第二十条 职员经任用分派工作后,应即赴所派定单位工作,不得借故推诿。
□ 服务准则
第二十一条 职员应遵守本公司一切规章与主管之指示。?
第二十二条 职员应尽忠职守,努力工作,不得泄漏业务上之机密。?
第二十三条 职员对未经明示事项之处理,应请示上级,遵照指示办理。?
第二十四条 职员应珍惜公司信誉,凡个人之意见涉及公司者,非经上级许可,不得对外发表。?
第二十五条 职员不得兼任本公司以外之职务,但本公司投资之事业经总经理特准者,不在此限。?
第二十六条 职员对于一切公物应倍加爱惜珍用,非经许可不得私自携出。
第二十七条 职员不得违抗上级命令,如有正当意见,应于事前陈述。如遇同事工作繁忙,必须协同办理,应遵从上级指挥,予以协助。?
第二十八条 职员除星期例假、因公出差或请假者外应按时办公,不得旷职或迟到早退。?
第二十九条 职员星期一到五之上班时间为上午8时30分,下班时间为下午5时30分,中午休息时间自12时至下午1时30分。星期六上班时间为上午8时30分,下班时间为中午12时。?
第三十条 练习生之上下班时间如下:?
(一)白天练习生星期一到五上班时间为上午8时,下班时间为下午4时30分,中午休息时间自12时至下午1时30分,星期六上班时间为上午8时,下班时间为中午12时。?
(二)晚上练习生星期一到五上班时间为下午5时30分到晚上10时,星期六上班时间为下午1时30分到5时30分。?
第三十一条 除总经理、副总经理外,本公司职员应依规定之上下班时间打卡。任何人不得代他人打卡,违者双方概以旷职二天论处,但因特殊情形未能打卡时,应由直属主管证明之。?
第三十二条 职员于上下班时间逾时或提早者视为迟到或早退,迟到或早退15分钟以内,三次以旷职半天计,到或早退15分钟以上,一小时以内者,每次均以旷职半天计。迟到或早退一小时以上者,以旷职一天计。其迟到、早退之统计以每月底结算。因天灾人祸或其他人力不可抗拒之情形而迟到,经提出报告而查明确实者,或报经核准后而早退者,可免按迟到早退计算。?
第三十三条 本公司职员于上班时间内,因公外出时,应以口头方式向直属主管报请核准,报备时应说明事由、欲往何处、与何人接洽、及预定返回时间,未经核准擅自外出,情况严重者概以旷职论处。?
第三十四条 当公司在晚间举办训练开班时,除经理级以上干部外,本公司职员均应轮值,时间轮值之职责如下:?
(一)处理上课学员的各项事宜(包括点名、收款、麦克风、上课桌椅黑板、投影机等准备工作)。?
(二)督导练习生处理清洁卫生、冷气、茶点等事项。?
(三)禁止上课学员进入办公室。?
(四)随时注意学员上课之反应与意见,以报告上级。?
(五)禁止旁听。?
(六)预防火灾及其他危险事件。?
□ 加班
第三十五条 由于业务上之需要,需于工作时间以外工作者为加班,加班得支给加班费。?
第三十六条 加班时间之计算,以每半小时为计算之单位,并按出勤卡时间为准。下午下班后应打下班卡,加班前应打加班卡。?
第三十七条 职员加班除每晚讲座之轮值外,事前须填妥“加班申请单”报请主管核准,否则不予计算加班。?
第三十八条 经理级以上干部、营业及外人员,一律不支给加班费。?
□ 出差
第三十九条 职员出差,分“长程出差”与“短程出差”两种,需一天以上才能往返者,称为“长程出差”,凡能于当天往返者,称为“短程出差”,因公务需要外出本市者称为公出。?
第四十条 长程出差:?
(一)出差人员于出差前,应填具“长程出差申请单”,送请单位主管核签后,转呈副经理以上主管核准。?
(二)出差人员可凭核准后之“长程出差申请单”向会计科预支差旅费。?
(三)出差人员公毕返回后,应按实际支出之宿费、交通费(以上须有单据)、膳杂费填具“出
差旅费清单”,连同“长程出差申请单”,送单位主管核签后,转呈副总经理以上主管核准,再送会计科报销。?
(四)职员长程出差旅费支付标准如下表。?
第四十一条 短程出差:?
(一)出差人员于出差前应向单位主管口头报备。?
(二)出差人员公毕返回后,应按实际支用之交通费与其他费用,填具“出差旅费清单”,呈报单位主管核签后,转呈副总经理以上主管核准后再行支付。?
注:膳费费说明:?
每天300(早餐60,中晚餐各120)。?
早晨于7∶30以前出发者发给早餐费。?
上午11∶00以前出发或下午1∶00以后返回者发给中餐费。?
下午5∶00以前出发或下午7∶00以后返回者发给晚餐费。??
第四十二条 职员国外出差,依下列标准支付:?
(一)若能取得收据,则实支实销。?
(二)若未能取得收据,则除交通费外,每日以五十美元报支。?
□ 休假
第四十三条 星期日与假日均给假休息,由于天灾事变或突发业务上之需要,本公司可临时变更休假日或于休假日照常上班。?
第四十四条 假日如下:?
(一)圣诞节;?
(二)妇女节(限女性);?
(三)国庆日;?
(四)感恩节;?
(五)狂欢节;?
(六)劳动节;?
(七)其他由政府机关指定之假日。?
第四十五条 特别休假规定如下:?
(一)职员于公司内服务满一年以上未满三年者,每年7天。?
(二)职员于公司内服务满三年以上未满五年者,每年10天。?
(三)职员于公司内服务满五年以上未满10年者,每年14天。?
(四)职员于公司内服务满10年以上者,每年加给一天,但其总数不得超过30天。?
第四十六条 为便于计算特殊休假天数,于每年年底结算,未满一年者不得享有。?
第四十七条 特别休假应于每个月月初选定日期提出申请,层呈经总经理核准后生效。?
第四十八条 因公司整体活动之需要,可经协议定为休息日,自特别休假中扣除,假日二天后延长之日数定为整体特别休假日。?
第四十九条 特别休假之有效期至次年3月31日止,未休假部分可提出申请,由公司发给不休假奖金,以本薪之1/2为计算标准。?
□ 请假
第五十条 除规定之假日及因公出差外,凡有不能上班之职员均应依本规定请假。?
第五十一条 职员请假应依规定觅妥职员代理人,并填写请假单,于事先报请主管核准。?
(一)请假两天以内者,由经理核准;?
(二)请假在两天以上者,由副总经理、总经理核准;?
请假除因紧急不能于事前呈核时,可事后补假外,其余非经核准之缺勤,均以旷职论处。假期已满未销假,又未续假者,亦以旷职论处。?
第五十二条 请假日前后,除因特殊事故外,一律不准请假。?
第五十三条 请假分为事假、病假、婚假、娩假、丧假、公伤假及公假等七种。?
第五十四条 事假:?
(一)一次不得超过五天,全年不得超过14天。?
(二)事假一次超过四天,在请假期间,如遇例假亦以请假计算之。?
第五十五条 病假:?
(一)因一般疾病或受伤必须治疗时,得请病假,病假全年不得超过30天,但因疾病住院时得请病假全年不得超过一年。?
(二)因患重大疾病,需要长期治疗者,经公立医院或劳保局指定之医院或本公司认可之医院证明属实者,可视其病况报请总经理核准延长其假期,每次以一年为限。?
(三)病假逾第一款之规定者,可以未请事假或特别休假抵充之,再不足时,可准以留职停薪。?
(四)请病假两天以上者,需备公立医院或劳保医院、诊所之证明。?
第五十六条 公伤假:?
请公伤假应检具劳保指定医院或公立医院之证明,期限以诊断书写明之日时为准。不得超过30天,若超过规定期限仍未痊愈者,其延长假期最多不得超过一年,并须填报“公伤报告单”办理留职停薪。?
第五十七条 婚假:?
婚假八天(不可分开请假,且含例假日)。?
第五十八条 娩假:?
女性职员分娩,给假八星期。三个月以上妊娠之流产或小产给假四星期。?
第五十九条 丧假:?
(一)承重祖父母、父母或配偶死亡可请丧假八天。?
(二)曾祖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配偶之承重祖父母、父母及子女死亡得请丧假六天。?
(三)逾期可申请以事假抵充。?
(四)可分开请假,以天为单位,自丧亡日起七周内为之。?
第六十条 公假:?
(一)政府法令规定应给公假者,一律以公假论。但其期间不得超过30天。若超过者得申请办理留职停薪。?
(二)请公假应提出合法之证明文件,其给假期限,依文件所定为准。?
第六十一条 职员请假日数之计算,如系中途到职者(每年以1月1日为起算点),除娩、婚、丧及公假仍照规定办理外,其余事、病假依比例计算递减。
第六十二条 请假未满一天者,以钟点计算,积满一天之工作钟点为一天。
□ 薪资
第六十三条 职员之薪资分为本薪、加给、津贴、奖金。?
第六十四条 职员之本薪按下列职位及职等标准核定之,共分六职等。??
第六十五条 本薪以薪点计算之。?
按职等定最高、最低薪点如下表,每职等并分为100级。?
第六十六条 考绩与本薪调整:?
第六十七条 当本薪已达该职等之最高薪点时,本薪之薪点不再调整。?
第六十八条 营业部门及广告人员之本薪、津贴、奖金办法另订之。?
第六十九条 职务加给如下,必要时得调整之。?
总经理 5000?
副总经理 4000?
经理 3000?
副理 2500?
襄理 2000?
主任 1000?
副主任 500?
第七十条 功俸津贴:?
当本薪已达该职等之最高薪点后,本薪之薪点不再调整,而考绩列为优等者发放年功俸津贴如下:?
一职等,每年增加2000元?
二职等,每年增加1200元?
三职等,每年增加1000元?
四职等,每年增加800元?
五职等,每年增加600元?
六职等,每年增加400元?
第七十一条 年终奖金:?
年终奖金于每年新年前发放,其金额之核定,视前一年之盈余,并由总经理及各部门主管参照考绩核定。?
第七十二条 年资未满一年之职员,其年终奖金酌量发给。?
第七十三条 薪资每月发放一次,于次月5日发给。?
第七十四条 薪资之计算自到职之日起算未满一个月者,按实际服务日数比例计算。离职者给付至离职日,因故停职者,即日停止薪资,该薪资均于下次发薪之日发给。?
第七十五条 加班费:?
加班费以每小时60元计算。?
第七十六条 请假扣薪:?
请假超过第十一章之规定标准者,按小时计算扣薪。旷职者之计算标准,按第七章之规定,
扣薪以“本薪+加给+年功俸津贴”之和除以180为每小时薪资率。?
第七十七条 代扣项目:?
应缴劳保费依劳保条例之规定。代扣所得税按所得税法之规定。?
第七十八条 职员在停职期间,停发一切薪资,复职时不得要求补发。?
□ 考绩
第七十九条 考绩之主旨在于考核职员之工作效率、工作绩效、能力、操行及适任性,使有客观之了解,作为调薪、升迁及培育之参考依据。?
第八十条 考绩按工作性质由各部门主管初考,再由总经理复考核定。?
第八十一条 考核次数视工作之周期性而定,原则于每年元月底统计一次。
第八十二条 考绩等第以各项因素总得分定之。?
优等:90分以上;甲等:80分以上,不满90分;乙等:70分以上,不满80分;丙等:60分以上,不满70分。劣等:60分以下。?
第八十三条 办理考绩人员应严守秘密,并不得徇私、舞弊、遗漏或错误,违者分别惩处。?
第八十四条 考绩表如附表。?
第八十五条 职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其考绩不得列为优等。?
(一)受惩诫记过以上之处分者;?
(二)迟到或早退全年累计达20次以上者;?
(三)请事假天数超过本规则之规定期限者;?
(四)旷职全年累计超过四天者。?
第八十六条 职员考绩表由人事单位密存,除总经理、副总经理外,其他人员一概不得查阅。?
□ 奖惩
第八十七条 本公司职员之奖励,分为升等、晋级、记功、奖金、加薪、嘉奖等六种。?
第八十八条 职员有下列事实之一者,斟酌予以升等、晋级、记功、奖金、加薪、嘉奖之奖励。?
(一)对公司业务有特殊贡献者;?
(二)能为公司开发新业务者;?
(三)处于艰险情况,冒险执行所司职务者。?
(四)遇非常事变,能奋勇出力,保全员工性命或重要文件者;?
(五)对舞弊或其他有害本公司利益之事件,能见机举发,或防止其发生,使公司减免损失者;?
(六)才能卓越,勤勉辛劳,奉公守法,对于应办工作均圆满达成,足资同事楷模者;?
(七)其他应行奖励事项。?
第八十九条 本公司职员之惩诫分为免职、停职、降级、减薪、记过、申诫等六种。?
第九十条 职员有下列行为之一者,斟酌予以免职、停职、降级、减薪、记过、申诫之惩诫。?
(一)营私舞弊或教唆帮助他人营私舞弊者;?
(二)窃取或故意毁坏公司财物者;?
(三)利用职务上之便利经营或兼营与公司类似之业务,而损及本公司利益者;?
(四)泄漏公司业务上之秘密及资料,或以文件帐册示人者;?
(五)违犯公司各种规章或命令者;?
(六)有渎职、失职或失察情形者;?
(七)不服上级命令,而使工作不能圆满达成者;?
(八)擅离职守,贻误公务者;?
(九)品行不端,损及公司名誉者;?
(十)伪造帐册,虚报费用者。?
第九十一条 职员在应受奖励或惩诫之事实发生时,该单位主管应随时将有关事实签呈总经理核定。?
第九十二条 嘉奖三次作记功一次,记功三次作记大功一次,申诫三次作记过一次,记过三次作记大过一次,功过在得当状况下可互相抵消。?
第九十三条 嘉奖或申诫一次,于年终考绩时分别增减一分,记功或记过一次于年终考绩时分别增减三分,记大功或记大过一次于年终考绩时分别增减九分。?
□ 调迁
第九十四条 本公司之职员基于培养人才或业务上之需要,经董事会或总经理之核定可调迁之。?
第九十五条 本公司经理得签请所属人员互调工作,务使人尽其才。?
第九十六条 职员接到调任通知后,应于翌日经副总经理或总经理监交办妥手续就任新职,不得无故延迟或推诿。?
□ 解职
第九十七条 职员解职分退休、辞职、停职、裁遣及免职等五种。?
第九十八条 退休办法另订定。?
第九十九条 职员因病或因事辞职时,应向公司提出申请。?
第一○○条 辞职申请未经总经理核准前应继续服务,不得先行离职,否则扣发该月份薪给及辞职证明书。?
第一○一条 职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停职:?
(一)因病或因事请假,已逾规定期限者;?
(二)服兵役在一个月以上者;?
(三)刑事诉讼程序实施中被羁押者;?
(四)触犯刑事或违反本公司规章情节重大者。?
第一○二条 依前条第一款停职之职员,其停职期间未逾一年者,经总经理之核准可予复职。依前条第二款停职之职员于羁押之原因消灭后,经总经理之核准,可予复职。依前条第三款停职之职员,获不起诉处分或判决确定无罪及停职期满时,经总经理之核准,可予复职。?
第一○三条 停职期间不计入服务年资内。?
第一○四条 凡停职之职员不得在其他公司任职,否则视同自动免职。?
第一○五条 本公司因业务上紧缩或因天灾、人祸、其他不可抗拒之情况,可裁遣职员。?
第一○六条 职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免职:?
(一)连续旷职至三日以上或一个月内累计旷职达六日以上者;?
(二)考绩列劣等者;?
(三)全年记过达三次,未依照规定抵消者;?
(四)停职之职员,判决确定处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罚者;?
(五)触犯刑事或违反本公司规章情节重大者。?
第一○七条 经解职之职员,于接获解职通知后,应即将经办事项及经管之案卷、帐目、款项、公物等全部交待清楚,向本公司人事单位办理离职手续,其应领之薪资及奖金,应于上项手续办妥后,再予发给。?
第一○八条 离职人员办妥离职手续后,可申请发给离职证明书。?
□ 福利
第一○九条 本公司为安定职员生活,增进职员福利,办理各项福利业务。
第一一○条 本公司职员应依法办理劳工保险,其保险费由本公司及职员依法分担之。?
第一一一条 公司得于适当时机,办理公司旅游。?
第一一二条 为酬劳全体职员之辛劳,公司于年终时举办聚餐。?
第一一三条 职员可免费参加本公司所举办之各项讲座与演讲会,但须在不影响本身职务进行之情况下,并经总经理核准后始得参加。?
第一一四条 正式职员结婚、丧事(指曾祖父母、父母、翁姑、配偶或子女死亡者),公司可酌发礼金。?
第一一五条 正式职员均享有退休金。?
□ 附则
第一一六条 本规则未尽事宜由总经理以命令规定之。?
第一一七条 本规章经董事会核定后实施,修正时亦同。??
四、旅游业股份有限公司人事管理规章
□ 总则
第一条 旅游业股份有限公司及所属酒店、营业所、饭店等职员(以下统称本公司职员)之任免、调迁、保证、薪给、休假、差勤、考核、出国训练、奖惩、退休等悉依本规定办理。?
第二条 本规则所称之职员,系除按日按件计资之作业员及按月计资之守卫、厨司、司机、杂役等外,而且具有高中以上之程度及专业技能者,并经以职员任用者为限。?
第三条 职员以外作业人员之管理规则另定之。?
□ 任免
第四条 本公司主任、副主任之任免及报酬,由总经理报请董事长核定,组长、领班及一般职员由经理报请总经理核定之。?
第五条 本公司职员任用除技术人员可由各单位向总经理报备,自行甄选,再行报请总经理核定外,其他职员概由公司统一甄选。?
第六条 本公司职员之任免、调迁等事项,均以书面行之,并酌情另行公布。
第七条 本公司所属各部门需要人员时,应填具申请书,由各主管呈请总经理、董事长核准后,交总务部公开召募。?
第八条 凡本公司新进之职员,无论公开召募或亲友之介绍,均应先书写自传一份、履历表一份(贴两寸半身照片)经初选合格后,另行通知考试。?
第九条 本公司新进职员之考试,依下列方式列之。?
(一)面试:分面谈及口试。?
(二)笔试:分专业及一般商业知识。?
(三)测验:性向测验。?
第十条 经笔试合格后,得依成绩之先后及专业之需要,通知参加面试。?
第十一条 面试者应注意下列各项:?
(一)要尽量使应征人员感到亲切、自然轻松;?
(二)要了解自己所要获知的答案及问题点;?
(三)了解自己要告诉对方的问题;?
(四)要尊重对方的人格;?
(五)将口试结果随时记录于口试记录单内。?
第十三条 本公司各级职员之任用,均以学识、品德、能力、经验及工作之需要为原则。?
第十四条 凡参加口试成绩优良者,由申请单位主管决定录用后,即交由人事部门通知报到试用。?
第十五条 凡经通知报到试职人员,应先办理以下各项手续:?
(一)缴验学历及经历证件复印件各一份、2寸半身照片二张;?
(二)填写人事资料表;?
(三)填写服务志愿书一份;?
(四)保证书一份;?
(五)抚养亲属报告表一份。?
第十六条 凡经甄选合格之人员,应按通知指定之日期至本公司报到,尚因故未能按期报到者,须申请延缓报到,否则即以弃权论处。?
第十七条 本公司各级新进职员之试用期限均为40天。?
第十八条 在试用期间内,如有任何一方对试用情况不满,均可随时终止试用,试用期满双方认为满意时,由人事部门签报总经理,正式通知任用。?
第十九条 凡经正式任用之职员,均由公司发给任职书。?
第二十条 本公司各级职员概须依本节之规定,觅具保证人。保证人应具下列资格之一,并经本公司认为适当者为限。?
(一)铺保:资本充实,并经合法登记之工商店。?
(二)个人保:1.有正式职业,在社会上有相当信誉及地位之人士。?
2.担任委员级以上之公务人员。?
第二十一条 本公司新进职员,应于办妥保证书及服务志愿书后方得报到。
第二十二条 凡经管现金、有价证券、票据、器材、产品及仓储人员之保证,限于铺保,并经本公司认为确有保证能力者。?
第二十三条 职员之保证书得由人事单位每年对保一次,如有必要时得随时对保,如有发现保证人情形变更时,须重新觅保不得异议。?
第二十四条 保证人之责任,如保证书所列各项。凡被保证人有下列各款之一者,保证人应负赔偿及追偿的责任。?
(一)营私舞弊或以其他不法的行为致本公司受损害;?
(二)积欠公款不清者;?
(三)亏蚀公款公物者;?
(四)弃职潜逃者。?
第二十五条 保证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被保证人应即以书面报告人事单位,并限于一个月之内另觅妥保证人,重填保证书。?
(一)保证人死亡者;?
(二)本公司认为有换保之必要时;?
(三)保证人迁离国外地区者;?
(四)保证人退休;?
(五)保证人丧失保证能力者。?
第二十六条 保证人如欲退保,应直接以书面通知本公司,经本公司同意后,被保证人应即觅新保证人,填妥保证书后,原保证人始能解除责任。?
第二十七条 依规定换保时,对于换保以前之责任,仍由原保证人负责。?
第二十八条 本公司职员离职时,须经一年以后,并经查明确无未了事项,始得发还保证书,在未发还保证书之前,保证人之责任仍然有效。?
第二十九条 职员舞弊其应赔偿之责任,除刑事部分送司法机关办理外,应扣除其在职应得之一切利益,其不足之数由保证人赔偿。?
第三十条 本公司之职员,如因公务上之需要或能力与所任职务不合时,可随时迁调其职务,或调至本公司所属其他单位服务,不得借故推诿或拒绝交接。
第三十一条 调职分升调与平调两种,在同一部门内之调职,以单位主管人员之许可行之,事后向人事部门备案,不同部门之调动须经有关部门主管的同意,由人事部门执行。?
第三十二条 各级职员接到调职之通知后,应于指定期限内办妥移交手续,履行就职。?
第三十三条 凡个人感到工作不适合或无法胜任时,可申请调职,但未经核准前不得擅离现职或怠工。?
第三十四条 本公司各级主管人员,可由正式专业人员兼代,但免除兼代时,仍回其本职。?
第三十五条 凡因调迁而变动其职务时,其薪给应由调动之日起重新核定。
第三十六条 凡因兼代职务而加发之职务加给,在免除兼代职务后,无论任何原因均应回复原职原薪。?
第三十七条 本公司职员之解职分为辞职、免职、停薪留职、资遣、退休及当然解职六种。?
第三十八条 各级职员因故无法继续服务时,应填具辞职书呈请辞职,但辞职人员必须呈准并办理移交后,始得离职。?
第三十九条 本公司职员辞职手续如下:?
(一)一般职员之辞职须经单位主管呈经理签准;?
(二)(组长级)主管之辞职,须由经理专呈总经理签准;?
(三)主任级以上各级主管之辞职,须由经理、总经理专呈董事长核准;?
第四十条 凡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应予以免职:?
(一)年终考绩不及格及一年内记大过三次者。?
(二)连续旷职三日或年累积六日者。?
(三)营私舞弊、挪用公款、收受贿赂、擅取佣金者。?
(四)办事不力,疏忽职守有具体事实,其情节严重者。?
(五)违抗命令或擅离职守者。?
(六)仿效上级主管签字或盗用公司印信者。?
(七)代人及托人打卡签到三次者。?
(八)威胁主管及撕毁、涂改公司文书者。?
(九)私营事业与公司有利益冲突者。?
(十)盗窃公物者。?
第四十一条 凡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得令其退职或视为自动退职。?
(一)停职期限届满未再受聘请者;?
(二)触犯刑法被扣押三个月以上或判刑者;?
(三)身心衰弱恢复健康困难者;?
(四)年满60岁者;?
(五)因业务上之需要及紧缩业务所生之冗员。?
第四十二条 凡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得照规定予以停薪留职。?
(一)入伍服役者;?
(二)久病不愈满6个月以上者;?
(三)其他特殊情形经呈请核准者;?
第四十三条 职员申请退休或命令退休其办法另定。?
第四十四条 职员死亡为当然解职,其抚恤办法另定。?
第四十五条 本公司因下列原因之一,可资遣部分职员。?
(一)因业务之紧缩时;?
(二)全部或部分停业时;?
(三)因不可抗力之事件须停业一个月以上时;?
(四)对本身工作不能胜任者;?
(五)经医生证明有传染性疾病,或其他疾病有碍工作及公共卫生者。?
第四十六条 依前条规定资遣之人员应事先预告,预告之方式如下:?
(一)在本公司服务满三个月而未满一年者,应于20日前告知。?
(二)在本公司继续服务一年以上而未满三年者,应于30日以前告知。?
(三)在本公司继续服务三年以上者,应于40日以前告知。?
第四十七条 凡接到资遣之预告者,为另谋工作,可于工作时间请假外出,但每星期不得超过二天。?
第四十八条 本公司资遣之职员,除发给当月应得之薪给外,得依劳动法付资遣费。?
第四十九条 凡因惩戒而开除,或未依规定辞职而离职者,不适用本节之规定。?
□ 薪津
第五十条 本公司有关薪津之订定、计算、发放,均依本章各节之规定办理。
第五十一条 本公司依实际情况由各部经理及人事主管于年终组成考评委员会,就各单位主管提出之年度总考绩作一适当评价,力求公平合理,并作为薪津与年终奖金核定之依据。?
第五十二条 对于薪津之政策及计算,应使各级职员均能熟知薪津之差别,应能确切的反映其所负工作之难易、责任之轻重,借以激励各人愿意担任较重要之工作。?
第五十三条 本公司薪津分下列各种:?
(一)本薪:各级职员之本薪如下表所列,除非物价波动特大外,原则上不予变动。?
(二)生活补助费:系本薪以外,因物价过高所给予之生活补助,每年均得随物价指数调整。?
(三)职务津贴:各级职员均按其责任之轻重发给职务津贴。?
(四)房屋津贴:男性职员于服务满一年者,婚后可发给房屋津贴。?
(五)夜班津贴:系生产单位,须在夜间工作者,始得发给之。?
第五十四条 本公司之职位分一般职员、领班、组长、副主任、主任、经理等职位,各职位分为四等,各等分为十级。?
第五十五条 各职位等级之薪津,悉依本条之规定办理,其标准如下:?
?
第五十六条 各职位等级之津贴如后:?
(一)各职位等级一律按月给予生活补助费1700元,必要时得随物价指数调整之。?
(二)男性职员于服务满一年者婚后按月加给房屋津贴1200元。?
(三)〖ZK(〗职务津贴:?
一般职员:700元?
领班:1700元?
组长:2200元?
副主任:3200元?
主任:4200元?
经理:4700元?
(四)夜班津贴:每次50元。?
第五十七条 新进职员之薪津计算按核定之月薪除以30天,再乘以实际到职之天数为应得额。?
第五十八条 离职职员其服务满三年以上者,离职之日期在当月17日以后
者,给予全月之薪津,不满三年者,按日计算。?
第五十九条 凡服务满一年后结婚者其房屋津贴之计算,结婚之日期在当月份16日以前者给予全额,16日以后者,给予半额,凡已婚而服务届满一年者,按其到职之日期在16日以前全额给予,16日以后者半额给予。?
第六十条 本公司职员在请假期内,其薪资之计算如下:?
(一)事假:经主管核准者,请假期间薪资照给,但超过全年规定期限应于年终奖金内扣减薪资(标准列后),未经核准而擅离职守者,以旷职论,旷职一天于年终奖金内扣减600元。?
(二)病假:病假期内薪资照给,但超过全年规定期限应于年终奖金内扣减薪资,参照第九十八条。?
(三)婚假、丧假、生育假、公假在未超过期限者照发,逾限若续假,应予事先以事假申请核准,否则以旷职论。?
(四)公伤假在规定之疗养期间内照发。?
第六十一条 本公司薪津之发放,当月16日发放上半月之薪津,次月1日发放下半月薪津,遇假日顺延。?
□ 服务
第六十二条 本公司职员应遵守公司一切规章,忠心服务,接受主管之命令指挥及监督,诚实勤勉地执行职务。?
第六十三条 本公司职员除因组织规程所划分之职位外,其任何部门及任何个人之工作并无贵贱之分,其人格平等,应互相尊重,不得冷言冷语中伤他人。
第六十四条各级职员均应按规定时间签到签退,不得任意旷职、迟到或早退,但特别原因经核准者不在此限。?
第六十五条 各级职员均有值夜及假日值班之责(其值夜及值班之日程表另订)。如因事不能到班者,应事先委请代理人,或与他人调班,凡无故不到者,均以旷职列入考绩,值夜及假日值班者,于翌周内分别给予轮休。?
第六十六条 各级职员每日应办之事项,必须当日办理清楚,如不能于办公时间内办理完竣,仍应加班赶办,如系有时限之事项主管命令加班,不得借故推诿。?
第六十七条 除办理本公司之业务外,不得对外擅用本公司之名义,凡对外传播、发表、公告等事业,非经本公司签准,任何人不得擅自发布。?
第六十八条 本公司职员不得兼营其他事业,亦不得对外泄漏业务机密。?
第六十九条 各级职员的言行操守,应诚实、谦洁,不得有放荡奢侈的行为,对公司之财物应爱护运用,不得浪费或任意毁损。?
第七十条 各部主管就其范围内所属职员,依其工作之适应性、能力、学识等实施工作轮调,以资随时训练人才及储备人才。?
第七十一条 本公司职员由本公司免费供膳,单身者供宿。?
第七十二条 本公司职员每天以工作七小时为原则,每周工作五天。?
第七十三条 本公司各级职员之工作时间如下:上午八时半至12时,下午2时半至6时。?
第七十四条 在规定之工作时间内非经许可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第七十五条 本公司各级职员必须遵照规定,于上班前签到或打卡,下班后签退或打卡。?
第七十六条 上班之时间以工作所在地之时钟及打铃为准。?
第七十七条 逾规定上班时间后15分钟内签到或打卡者为迟到,15分钟后为旷职,在规定下班时间提前签退或打卡者,无论时间之长短以旷职半天论。?
第七十八条 凡到迟到原因为交通事故者,可取具证明或同一方向共同迟到之同事签证,得签请注销迟到记录,但乘坐公司交通车者,不在此限,迟到四次于年终奖金内扣减300元。?
第七十九条 凡因不可抗力之灾变,阻碍无法上班有实事证据者,可以电话报备,并得请同事代填请假单,则不以旷职论。?
第八十条 各级主管如因公必须外出半日以上者,应取得上级主管之同意方得离开,否则以旷职论。?
第八十一条 凡迟到四次以旷职两小时论,旷职在两小时以内者,均以两小时计算,超过两小时以半天论,上下午应分别计算。?
第八十二条 除经事先报备,请假及特殊事故外,其旷职记录概不得借任何理由申请注销。?
第八十三条 凡代人及委人签到或打卡者,一律以旷职一日论。?
第八十四条 凡签到或打卡而不到勤者,记大过一次。?
□ 请假
第八十五条 本公司各级职员请假,均依本规定办理,并按请假之事实分为事假、病假、公假、婚假、丧假、产假及特别假七种。?
第八十六条 各级职员请假均应依规定填写请假单,必要时得附有关证件,经由各单位主管签奉核准后,交人事部门登记。?
第八十七条 任何假别其请假时数以半小时为起讫单位,凡不足半小时者,以半小时计,超过半小时而不足一小时者,以一小时计,余类推,并以八小时为一日计。?
第八十八条 职员请假不得托人以口头为之,均应亲自先行办理请假手续,但因患疾病或特别事故不能事先请假者,应由本人或其家属于事后三日内办理补假手续,否则以旷职论处。?
第八十九条 凡请假之前一日已连续工作满五日者,其应得之轮流公休可照休,凡轮流公休在请假期内,或在请假期之后,均列为请假日计算。?
第九十条 各级职员请假必须有职务代理人,并经职务代理人签章方可,若其职务重要,假期较长者,应签请主管派人代理。?
第九十一条 凡因事必须亲自处理而需要请假者,得依本节之规定办理。?
第九十二条 同一部门内职员请事假每天不得超过1/3。?
第九十三条 职员服务满一年以上者,全年事假累积以六日为限,其超过之天数,及未达限定之天数均于年终奖金内按每天增或扣其底薪1/30,列入年终考绩计算。?
第九十四条 申请事假之手续,依第一节办理,但特别事故经核属实不受此限。?
第九十五条 服务未满一年者,其事假之天数,按到职之天数比率计算。?
第九十六条 本公司职员因病必须治疗或休养者得请病假。?
第九十七条 病假连续在三天以上者,应附医师出具之证明,否则以事假论。
第九十八条 本公司职员凡服务满一年以上,全年病假累计不得超过16天,其超过之天数及未达限定之天数均于年终奖金内按每天增或扣其底薪1/60。?
第九十九条 到职未满一年者按其到职之天数比率计算。?
第一○○条 凡患重大疾病需要长期疗养者,得签请总经理核准后给予特别病假,以六个月为限,薪津照发。如六个月仍未痊愈,得停薪留职六个月,期满仍未痊愈,作为自动辞职。?
第一○一条 凡经核准之特别病假,其假期不列入考绩记录,亦不影响年终奖金。?
第一○二条 人事管理部门对所附之医师诊断证明有疑问时,可由公司指定之医院再行检查。?
第一○三条 凡本公司职员结婚,可请婚假九日,期满不得继续以特别假或事假为之。?
第一○四条 婚假期中遇有例假,亦作婚假计算,不得请求补给假。?
第一○五条 凡合法之再婚,亦得享受本节之给假。?
第一○六条 凡经核准之婚假,均不列入考绩记录,亦不影响年终奖金。?
第一○七条 本公司职员的直系亲属承重祖父母、父母、配偶、配偶之父母、子女丧亡,可请丧假九日,唯三岁以下之子女丧亡可准丧假四日。?
第一○八条 凡本公司职务的旁系亲属外祖父母、叔伯、及胞兄弟、姐妹的丧亡得准丧假4日。?
第一○九条 凡经核准的丧假,均不列入考绩,亦不影响年终奖金。?
第一一○条 凡在本公司服务满一年以上之女性职员,因生育得准产假66天;如系小产凡在三个月以内给休养假九天,三个月以上给假30天。?
第一一一条 凡经核准之产假不列入考绩记录,亦不影响年终奖金。?
第一一二条 凡本公司男性职员因兵役检查、教育召集、点阅召集,均得依规定之日期给予公假。?
第一一三条 凡因政府指派之私人劳动、证人、签定人之出庭需要请假者,得请私事公假。?
第一一四条 凡参加高等考试及普通考试者,得请私事公假。?
第一一五条 任何公假或私事公假,均需缴验有关证件,否则概以事假论。
第一一六条 凡经核准之公假及私事公假,均不列入考绩,亦不影响年终奖金。?
第一一七条 本公司职员按其服务年资,每年给予一次特别休假,其休假之天数如下列规定:?
(一)服务满一年以上,未满三年者给假8天。?
(二)服务满三年以上,未满五年者给假11天。?
(三)服务满五年以上,未满十年者给假15天。?
(四)服务满10年者,每一年加给一天,但至多以30天为限。?
第一一八条 特别假之年资计算,以元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一年,中间到职不予计算。?
第一一九条 凡在前一年度内,事假、病假合计超过26日者或有记大过之处分者,或留职停薪者,均不予特别休假。?
第一二○条 特别休假之核给,由各单位在不妨碍工作范围内,于每年初排定,呈请总经理核准后,依次分别休假,但遇有事实需要可临时变更其休假之顺序。?
第一二一条 特别休假请准后,始得休假,如因紧急事故,主管可令其缩短或取消休假,俟后再行补假。?
第一二二条 凡未休假或因事实需要奉令照常工作而补假者,得按其未休假之天数,按月之底薪被除以30于年终发给代金。?
第一二三条 申请特别休假,如因业务上之需要而又无人代理,致无法休假者,可比照前条办理。?
第一二四条 凡请事假、病假,超过规定日数者,可以特别休假抵充。?
第一二五条 凡经核准之特别休假,不列入考绩记录,亦不影响年终奖金。
□ 考核
第一二六条 本公司各级职员之考绩,除副经理级以上依公司章程办理外,其他职员分为期中考绩及期末考绩二种,期中及期末考绩之平均数为年度考绩。
第一二七条 本公司考核各级职员成绩之记录,作为升职、升级、调迁、退职、核薪及发放年终奖金之重要依据。?
第一二八条 各级职员之考核成绩记录,均由人事主管秘存,公司除副总经理以上,其他任何人不得查阅。?
第一二九条 经办考绩之人员应严守秘密,并以公正、客观之立场评议,不得泄漏或循私,违者分别惩处。?
第一三○条 本公司编制内各级职员遇有出缺或公司扩编增加员额时,凡考绩优异人员,概应予优先递补。?
第一三一条 本公司考核工作为组长考核一般职员,主任考核组长及副组长,经理考核主任、副主任,经理级人员由总副经理考核。?
第一三二条 期中及期末考核系各级主管对所属职员平日之工作、能力、品德、学识、服务精神随时所作之严正考核,并记录于期中及期末考绩表内,作为年度考绩计算资料。?
第一三三条 本公司各级职员期中考绩应于当年7月1日以前完成,期末考绩应予翌年元月1日以前完成之。?
第一三四条 凡有下列事绩之一者,视其原因、动机、影响程度报请升级、记大功、记功、嘉奖、晋级之奖励,并列入考绩记录。?
(一)对本公司业务上或技术上有特殊贡献,并经采行而获显著绩效者。?
(二)遇有特殊危急事故,冒险抢救,保全本公司重大利益者。?
(三)对有危害本公司产业或设备之意图,能预选觉察,并妥为防护消灭,因而避免损害者。?
第一三五条 凡有下列事实之一者,视其情节之轻重,报请免职、记大过、记过、申诫、降级等处罚,并列入考绩记录。?
(一)行为不检,屡诫不听或破坏纪律情节重大者。?
(二)遇特殊危急事变,畏难逃避或救护失时,致本公司或公众蒙受重大损害者。?
(三)对可预见之灾害疏于觉察或临时措置失当,致本公司遭受不必要之损害者。?
(四)对本公司之重大危害,因徇瞻顾或隐匿不报,因而怠误事机致本公司遭受损害者。?
第一三六条 人事部门应于每年元月15日前将各级职员之勤惰及奖惩资料填妥送请总考。?
第一三七条 下列人员不得参加年度考绩:?
(一)到职未满半年者;?
(二)留职停薪及复职未达半年者;?
(三)已征召入伍者;?
(四)曾受留职察看之处分者;?
(五)中途离职者。?
第一三八条 不得参加年度考绩之人员,仍应填具勤惰及奖惩资料备查,但应注不参加考核字样及原因。?
第一三九条 第一三七条所称之不得参加年度考核人员,除经四、五项留职察看及中途离职者,不发年终奖金外,其第一、二、三项得酌予奖励。?
第一四○条 年度考绩依成绩分下列五等。?
一等:90分以上,年度考绩满90分以上者,列为一等升职一级,或加薪10级。?
二等:80-90分,年度考绩在80分以上,未满90分者,列为二等加薪5级。
三等:70-79分,年度考绩在70分以上,未满80分者,列为三等加薪3级。
四等:60-69分,年度考绩在60分以上,未满70分者,列为四等加薪1级。
五等:59分以下,年度考绩未满60分者,列为五等薪资不作调整。?
第一四一条 凡当年度内曾受奖励或惩戒者,其年度考绩应增减之分数依下列规定:?
(一)记大功一次加10分,记功一次加5分,嘉奖一次加2分。?
(二)记大过一次减10分,记过一次减5分,申诫一次减2分。?
第一四二条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其考绩不得列为一等。?
(一)曾受任何一种惩戒。?
(二)迟到或早退共达10次以上者。?
(三)请假超过限定日数者。?
(四)旷职达一日以上者。?
第一四三条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其考绩不得列入一等及三等。?
(一)在当年度内曾受记过处分者。?
(二)迟到或早退20次以上者。?
(三)旷职二日以上者。?
第一四四条 请假、迟到、早退及旷职除前两条之规定外,并依下列规定扣减年终奖金。?
(一)事假:每超过一次于年奖金内扣减其底薪1/30。?
(二)病假:除经特准者外,每超过一次于年终奖金内扣减其底薪1/60。?
(三)旷职一天,于年终奖金内扣减600元。?
(四)迟到四次于年终奖金内扣减300元。?
第一四五条 本办法呈经董事长核准后实施,修改时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