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文化产业何时化蛹成蝶?
文化产业是公认的朝阳产业,在许多发达国家已经从国民经济体系的边缘走向了中心。据相关资料,英国文化产业的年产值将近600亿英镑,从业人员约占全国就业总人口的5%,日本文化产业的年产值早在1993年就已经超过其汽车工业的年产值,美国视听产品的出口额在国际上占有40%以上的市场份额。在许多发达国家和地区,居民文化消费已经占据总消费额的30%以上。
我国文化产业虽然起步较晚,但在短时间内就获得了较大的发展。据统计,截止到2001年底,仅文化部门主管的文化娱乐业、音像业、演出业、艺术品经营业等门类的单位已经达到22.3万个,从业人员91.9万人,年上缴各种税金20.2亿元,创增加值118.9亿元。加上传媒、出版、培训教育和文化旅游等产业1000多亿的市场规模,已经具备了进一步产业化发展的基础。有专家预测,我国今后几年内,潜在的文化消费能力在3000亿元以上,到2005年将达到5500亿元左右的规模。
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时,承诺逐步开放商品贸易、服务贸易以及与前两项相适应的知识产权保护。有关专家曾说,我们与其在一种不平衡的市场竞争中接受外来力量的侵袭,不如主动将挑战作为激发我们发展文化产业的机遇。虽然我国的入世承诺给文化产业留有一定的缓冲期,但是我们不得不看到我国文化产业发展水平与国外的巨大差距。还没有真正受到国外竞争者冲击的中国文化产业,能在短时间内化蛹成蝶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