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投资 11类项目降低资本金比例
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调动社会和企业的投资积极性,扩大投资需求,调整和优化投资结构,国务院常务会议4月29日决定,对现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比例进行调整,降低城市轨道交通等项目的资本金比例,并适当提高“两高一资”项目的资本金比例。专家指出,国务院此举是为了鼓励地方政府和企业的投资热情。
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降低城市轨道交通、煤炭、机场、港口、沿海及内河航运、铁路、公路、商品住房、邮政、信息产业、钾肥等项目的资本金比例。
按照此前 《国务院关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试行资本金制度的通知》中的规定,主要使用商业银行贷款的投资项目,投资者应将资本金按分年应到位数量存入其主要贷款银行;主要使用国家开发银行贷款的投资项目,应将资本金存入国家开发银行指定的银行。投资项目资本金只能用于项目建设,不得挪作他用,更不得抽回。有关银行承诺贷款后,要根据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和资本金到位情况分年发放贷款。
兴业银行资金运营中心首席经济学家鲁政委在接受 《每日经济新闻》采访时表示,4万亿经济刺激计划启动之后,各地政府获得了大量投资项目,但同时凸显出资本金的缺口,特别是一季度投资规模扩大之后,地方政府筹集自有资金存在一定困难,资本金不能及时到位,这严重影响了投资能力。
鲁政委认为,地方投资跟不上,是“心有余而力不足”:首先是财政收入的下滑超出想象;其次是曾经占地方财政收入约三分之一的土地出让金几乎中断;还有就是1998年扩展性政策的长期贷款正好到了偿付高峰,使地方财政的压力非常大。
“为了拉动经济,中央作出了非常大的努力。”鲁政委说,降低资本金比例后,同样的投资将能使更多的项目付诸实施。
在降低一些项目资本金比例的同时,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适当提高属于“两高一资”的电石、铁合金、烧碱、焦炭、黄磷项目以及电解铝、玉米深加工项目的资本金比例。
鲁政委表示,出于调整产业结构的需要,对“两高一资”项目严格审批是近年来一贯的方针。
此外,常务会议还要求,金融机构要认真评估项目,在提供信贷支持和服务的同时,切实防范金融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