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版软件的经济学思考
近日,国家版权局有关人员表示,将对使用盗版软件作品和非法使用正版软件的最终用户进行查处。最终用户是指那些不以软件产品作为母本进行翻录、翻刻和复制发行的使用者。对于这样一个规定的效果,我不抱乐观态度,但是这一规定却比较契合经济学的原则。因为,在短期内,无论是政府要禁止一件事或者鼓励一件事,从供给一方着手比从需求一方着手可能要有效,因为供给方的数量少,政府容易实施管制。但是,从长期的角度看,对消费者进行教育以转变他们的消费观念和消费行为,让他们减少直至拒绝使用盗版软件,增加直至完全使用正版软件,那些盗版厂商就会在没有需求的“市场”条件下洗手不干。这样就会扼杀盗版软件生产者的积极性,减少乃至清除盗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