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谐生产方式:企业存在的惟一理由
一个企业存在的惟一理由,或者说它存在的价值,就在于它作为一个“转化”器而存在—输入资源与信息,经过“转化”,输出产品或劳务。
如果我们把望远镜换成放大镜,把关注点从整个产业链聚焦到一个具体的企业,我们就会发现,企业都具有求利动机是一回事,能否求得到利则是另外一回事。
如果你正在做一个企业,仅仅说“我想赚钱”,你虽然说出了一句大实话,但也说了一句废话,说了等于没有说。
企业要实现自己求利的目的,必须有求利的方法、手段,要找到企业在产业社会中存在的理由,或者说,要知道自己需要做什么以及怎么做。
德鲁克比经济学家高明之处,在于他看清了这一点,可能是德鲁克急于把自己的观点与主流经济学观点区别开来,他甚至把自己的观点与“求利规则”对立起来。德鲁克说:“如果问一个企业是什么,企业家通常的回答可能是,‘企业就是为了盈利而存在的组织。’一般的经济学家们也会给出同样的回答,但这种答案不仅仅是错误的,而且是毫无用处的。”
我们已经探讨过,这个答案肯定不是“错误”的,但对于一个具体企业来说,的确是“毫无用处的”。
德鲁克毕竟是大师,比他的见解更深刻的还不多。我们还是看看大师是怎样说的。
创造客户
要认识企业是什么,我们要从认识其目的开始。企业的目的一定是在企业本身以外的,实际上,一定是在社会中的,因为企业是社会的有机体。关注企业目的,只有一种说法是正确的:创造客户。笔者认为,德鲁克在这里所说的“目的”,显然不是企业的主观目的,而是从“主观为自己,客观为别人”的意义上所讲的“客观目的”。
市场不是上帝创造的,也不是本来就有,或者迫于经济压力才有的,市场是商人们创造的。
企业所满足的需求,可能在企业提供满足这些需求的手段之前就被客户们所感觉到了,就像饥荒时的食物,满足这些需求的活动可能主宰了客户的生活,构成了他们的整个有意识的行动。
但在企业参与进来之前,这种需求还只是一种潜在的需求,企业的活动把它们变成了一种有效需求,这时才有客户和市场;需求也有可能没有被潜在的客户所感觉到,比如在复印机或电脑出现之前,没有人知道他们需要这些东西,有些需求开始并不存在,企业通过创新、信誉、广告或者促销活动才创造了这些需求。不管是在哪种形式的需求中,我们可以看到,都是企业的活动在创造客户。
客户决定了企业是什么,是那些愿意花钱购买商品或服务的客户把经济资源转化成了财富,把物质转化成了商品。客户所购买和认为有价值的东西,绝不仅仅是产品本身,而是效用,即产品和服务所能够给其带来的东西。
“客户”,本质上不是一个实体,而是一种关系。没有天然的客户,只有当交易关系发生之时,才产生了客户。就像一群少男少女,没有天然的夫妻,只有当他们中的某一对结了婚,才产生了“夫妻”。
正确理解“客户”,也是正确理解企业的一个基本问题。与夫妻关系不同,客户关系不是一一对应的静态关系,而是一个不断呼唤角色的关系网,只能放在产业链中来理解。相对于供应商来说,你是客户,相对于客户来说,你又是供应商。
产业水系图
大师的教诲让我们重新回到“产业水系图”上来看一个个具体企业存在的理由。
为了更简明地看到“水系图”的形态特征,我们画出了这样一幅模拟水系图。
从这幅模拟水系图中,我们不难看出,细小川谷里的水流经过一次又一次的“整合”,逐渐汇集为更大的河流,这些更大的河流再“整合”,就成为大江大河。
产业社会的水系图也具有这样的特性。我们再来看两个示意图:
从这两张图中,我们可以看见,产业社会的“水系图”与真正的水系图的形态是一样的,都是一个“整合与再整合”的过程。
每一个企业都是从上游企业购进原料、设备、能源,从劳务市场购进人力资源,再整合成下游企业或者终端顾客需求的产品或服务。
经过一连串的“整合与再整合”,就形成了产业水系图(产业链)。特别是在产业界逐步抛弃纵向一体化发展战略,开始向供应链管理方向迈进的今天,这种形态特征变得越来越明晰了。
有人对此评论道:“不能并入更大的,或不能纳入新的,则注定会很快衰亡。这就像鱼塘,死湖一样,水的腐变,乃至干枯只是时间的问题。自然如此,社会何尝不一样!可惜对这个道理很多人都不能理解,或难以接受,尤其是自身面临被整合时。”
“转化”增价值
在“整合与再整合”形成的“产业水系图”中,一个企业存在的惟一理由,或者说它存在的价值,就在于它作为一个“转化”器而存在—输入资源与信息,经过“转化”,输出产品或劳务。这种“转化”作用,是为顾客增加价值的惟一源泉,也是企业自身获得盈利的惟一“合法”途径。
到此,我们对“企业是什么”有了进一步的认识:企业不但是一个盈利组织,还是作为一个“转化”机构而存在于产业社会中的。而且,这种“转化”必须增加价值,也就是增加德鲁克所说的“效用”,或者说“顾客价值”。
当顾客购买他“认为有价值的东西”的时候,不得不向企业支付的货币,在抵消了为获取上游企业提供的“被整合”的资源而支付的成本之后所得到的“差额”,就是企业所“求”到的“利”。
当然,这个“利”并不必然是正值,严格的说,竞争的“必然”结果是使得这个值无限趋近于零。怎样保持这个值是正数,正是我们要探讨下去的使命所在。怎样使得“转化”更有效率、成本更低或者与竞争对手的转化能力相区别(所谓“蓝海战略”),将是一个更加有意思的话题。